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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JACKSON,你还记得吗? 兰格格 看美人迟暮,英雄落魄似乎是古来就有的悲剧。然而,现代的我们,看得最多的不过是那些银幕明星的迟暮和落魄了。那些偶像们的没落未免不让我们伤心,而过去的十几年里,再也没有比MICHAEL JACKSON更让我们伤春怀旧的了。那个一脸天真的黑人孩子,那个走太空步的超级明星,那个白衫皮裤披着长发的歌手,你还记得吗? 很久以前,我的一个好朋友,她最喜欢把我们在周末带回家看MICHAEL JACKSON的音乐录影带。的确是很久以前,我们还用苹果机,哥哥姐姐们还在学习BASIC 和DATABASE,可是JACKSON已经可以从一个人变成一只兔子了,从一个美女脸一秒钟变成一个粗旷的男人,一个人变成一阵金砂被风吹走……我的好朋友对每个镜头都视若珍宝,告诉我:那个是计算机制作的。很多人多年以后提到中国人的文化被麦当劳垃圾腐蚀,却没有人还记得JACKSON带给我们的震撼。那个时候的他几乎就是美国的化身,一个先进的技术的使用者,一个舞姿和歌声与我们完全不同的世界,他的肤色那个时候似乎还代表了一种不可以理解的平等。我们仰视着他在歌唱,他的衣衫飘飘却不是我们熟悉的冷兵器时代的飘逸,而是,核蘑菇云后的一阵平静的叹息。 关于他的肤色,那个多年后又被提及的问题。我的朋友说:他是黑人,不过是把皮肤漂白了。她说:你不觉得他很帅吗。说实话,我不觉得他帅,那个时候我也不觉得费翔帅。我只觉得,他太刺眼了。还是很久以前,那个时候学校门口还有卖大幅明星画的,那里有各种明星,有小虎队,有姜育恒,也有MICHAEL的“危险” 专辑的带了面具的画片,和他一张正面明星照。那个买明星照的老奶奶对我们说:买这个大闺女的吧,你看她长得象不象印度人。那张明星照,长发如墨,浓眉大眼,眼线漆黑,皮肤雪白,嘴唇红润。若不是脸庞的线条还有些刚劲,额前点个红点我也会以为他是印度美女。那个时候,我们爱他,他还被爱,大家都以为追求完美不是什么坏事。 多年以后,他的鼻子好像劣质的石膏像斑驳不平,那张面孔狰狞的照片被张贴在互联网的各个地方。他们说那是“世界上最脆弱的鼻子” 。然而,他依然说“除了我的鼻子我没有作过整型手术,诚实的说。”他对外人宣称他父亲的眼睛是蓝色的。他住宅里的任何一副艺术油画都超过上百万元。最著名的言论莫过于他在ABC所说的,他就是小花仙PETER PAN。全世界的曾经的巨星,官司缠身,疯疯颠颠。最新一期《人物》杂志(People, FEB.24 2003) 以“NEVERENDING STORY” 讲述JACKSON的最新状况。他依然是人物注意的曾经巨星,二十年来还无人出其左右,只是怕从此以后,不肯结束的都是那些令人伤心的故事了。 MICHAEL JACKSON生于一个多子女的黑人家庭,10岁的时候和他的兄弟组成了“The Jackson” ,21岁时出品他个人第一张专辑《Off The Wall》。即而的《Thriller》专辑,为JACKSON赢得了7项“格莱美”音乐奖。其中的“Billie Jean” 是第一个黑人歌手的MTV,身后赞许无数。那个时候的MICHAEL JACKSON还有一张黑人青年的朝气蓬勃的脸。这是我们熟知的JACKSON的个人历史,而后他成为二十世纪的一个巨星,越来越闪亮,也越变越白。 我们还记得在《REMEMBER THE TIME》的音乐片里,穿着金色夹克,系一条围裙的JACKSON 载歌载舞,眼神活泼,对着那个面容艳丽的埃及王后,大声的唱:DO YOU REMEMBER…然后他整个人化成了一片金砂,一阵风吹过,金砂也消失了.....他仍在问,你记得吗? Do you remember 你还记得吗 When we fell in love 当我们相爱 We were so young 曾经如此年轻 And innocent then 纯洁无瑕 Do you remember 你还记得吗 How it all began它 是怎么开始的 It just seemed like heaven 看起来好像天堂 So why did it end? 那么,它为什么又结束了 突然又想起了,另一个MTV里,包着尿布片的一个黑人小孩和白人小孩,坐在蓝色的地球上,一起拿起了一个飘雪的摇摆玩具。 泪盈满眶,MIKE你还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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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个理由先 泓静如水 称为写作有点勉强。 写作,本是一个简单的词,于我却是一个难以企及的高度,谦恭如我,不敢强加于身。而“码字”这个词的运用,不是对文字支配得收放自如就是拿文章不当回事。这样说来,才发现这夹缝中间才是立身之地。 所以我用“写字”来称呼。 而每每夜深人静,头脑最为活跃时,就不由想起很久以前,初中一位老师见到我的名字出现在报纸上时,欢喜地笑着说,哟,想不到你也加入了文学青年的行列了。其实不是什么文学青年的,但习惯了不反驳他人的一切说法,所以也只有笑,但却总想找个写字的理由给自己。 不需要吗?需要吗? 听到那番话的时候也不过十九岁,而现在却二十九岁了。 十年了吧! 有时候仔细想来,也很为难,扔下舍不得,拾起却又做不好,这就使得自己总是处在自责和迷惘之间,情绪也随之粘稠而躁狂,难以抑制。 真的,多么艰难!十年的两头自己感觉起来稍许有些变化的只是心情,而技艺却没能滑爽。 这么长的时间,需要不需要的理由都没能水落石出。 再或者我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刻意地给自已制造一个能够不停努力地动力。 而我愿意把这个动力解释为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我的女儿。 虽然看起来有些矫情,但执意如此,也许就是想要一个能够不断打动自己的激励因素。 再也许纯粹只是想找一件事情安慰和麻醉自己。 狂喜和狂悲一样,都令人不太真实,而到达这种程度,任何声音都不能说出心里的感觉,只有写呀写,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平静下来,才能抑制住想要疯狂的心痛和心跳,才能霸道地独享喜悦的冲击,坚强地接受痛苦的降临。 虽然写出来的字的数量有限,质量参差,然而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心,能在自己的文字中得到抚慰而平静。 就象有的人选择烟酒,有的人选择吸毒。虽然方式不尽相同,做法或许不对,但只不过都是想通过一个或痛苦或刺激的过程得到最后想要得到的结果。或者是短暂快意之后更大的失落,或者是平淡后的突然非凡。 写字与这些事情最相似的地方就在于上瘾而终将成为习惯。 但纵观自己的生活,很是平整,父母健康,夫妻恩爱,工作平稳,我走在一生中最幸福的岁月之中,没有什么可以麻醉和逃避的地方。这样看来写字就象是消遣一样,心里却知道自己从来没拿这件事开过玩笑。 因为开不起,因为太痛苦。 也是因为太幸福。 每个夜。唯有静寂的深夜,思想才能嚣张,文字才能张扬。即使不在空白的纸上落下一个字,也能听见深刻的哭泣和狂笑在内心深处爆裂,那些星星点点飞溅而出的粉末连自己看来都难以置信。 而每一滴都是心血。 莉劝我别熬夜,她说熬夜就是熬心血。却偏偏陷入其中不能自拨,心甘情愿。 倾尽全力,从来不是为了得到,从来不是为了拥有,而恰恰相反,却是为了给出。 生活安稳就会平静,人一满足就会得意。得意并不可怕,但令人失望的是人得意时往往不知自己究竟拥有什么,为什么而得意,值不值得用来得意。 好象话说来说去就是为了讨人喜欢。但是如果全世界的人都不喜欢我,我也不在意。 我从来不为他们做写字这件事。 我很在意自己没能在大学的校园里有段风花雪月的浪漫岁月,这使得需要多姿多彩的人生有了一些缺憾。但是我能说出我没上过大学,这说明我已经不在意了。也或者我已经从以前那种委琐的自卑走向了健康的自卑。 而健康的自卑有作家解释说是一种对自身局限性的深刻认识。 与一个仰慕已久的写家吃饭,诧异于她的年轻美丽。说起话来,问她毕业的学校。一桌人轰然大笑,纷纷取笑我的问题。然后告诉我,她们都是寂寂无名的小学校,没有一个全日制大学生,而且特别强调那个能说明问题的全日制。忽然释然,我很在意的问题原来大家都不因为这个而忽略我,也就少了一些自己对自己的轻视。 后来,帮助朋友写东西,被人看在眼里。那人也如我问别人一样问我是不是中文系毕业,我告诉她不是,我没上过全日制大学。她的眼光很诧异,但我很高兴。 上大学的希望是为自己,也是为家人。所以能用写字来弥补这份遗憾也算是对他们的交待。 所以我写字只要他们在意,我就喜欢。 因为依然记得第一次告诉父亲在那张小报上有她女儿的名字时。你不知道,一个人的眼睛里真能放出光来。从小到大,我只发现他为我快乐这是第一次,而我愿意朝着他喜欢的方向努力,我愿意他喜欢我。尽管他从来不说,但是他一看我的东西,他不说我也能知道。 母亲从不夸我,但别人一说我写的字好,写的文章好,尽管母亲分不出真假,看不真切,但一样跟着虚虚实实的夸我。她很要强,所以我们都超不过她,但我愿意她有不如我的地方,也好给她一个骄傲的理由。 没能给女儿一个更加富裕的物质所在,没有学富五车指导她的成长,所以用写字来给她点滴支持,好就好在不必唠叨,即使沉默,她也会在长大的某一天看见我的心曾经为了她如此努力,也许不会成功,她最起码也会有片刻地感动,有这上点也就足够了。 想要一个理由慰问自己,需要一个理由支持自己的路径。 需要吗?不需要吗? 世上万物彼此相连,丝丝缕缕不能隔断。就象人类与自然,运动和静止。 有时无聊练字到无聊,也就看不出字的好坏,直到扔到桌脚很久后捡拾起来才觉陌生,也才觉不足。但是不是想练成什么样子就到什么样子,人只能操纵手里真实的笔却写不下心里想像的虚幻的样子。 做什么事情灵气最重要,因此好文章得之殊难。榨干身上最后一滴汗,用完最后一分力,也不一定会有一个欢喜的结果。而再满意的文章N天后翻出来又看也会泛起厌恶的油花,仿佛真正的东西还是沉淀于飘浮之下,没能打捞上来。 天堂地狱来回走,失望幸福反复有。 有时写完一点东西要放很长时间,是沾沾自喜的愉悦,也是不尽人意的不满。真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写字或许与体育一样魅力总在于它的不可捉摸,不可确定,但写字更胜于一筹的在于永远没有冠军,也因此更引无数人前赴后继! 幸福的是我写字的痛苦没能落入癫狂之中。见过朋友为了写东西喜怒无常,淋着雨走在散发着恶臭的污沟边寻找清澈的文字,无端得极其低沉地沉默在人群的狂欢中搜寻一点热闹的句子。而我“幸灾乐祸”的同时,也只剩下面对她的文字瞠目结舌的结果。 翻看以前短短的小东西,大都是风花雪月的无病呻吟。而现在流行的也不过这些吧! 我愿意相信生活与付出是成正比的。但我每天都能看到披着破烂棉衣为了一毛两毛的钱而抖抖索索卖青菜的老农;遇有雪,遇有雨,那个拥挤的小珍所里每天赶来看病的乡下人穿着被时尚淘汰了千遍万遍的衣服,脚上糊满了厚厚的泥;街头精品店里的标价上千元大衣的玻璃窗前会不时有孩子跪在寒风中索要一枚小小的硬币;我还看见城管的执法者不顾卖者的哀求正要把她的商品强行没收,而哭泣的妇人的年纪能做那个孩子的母亲。这个社会的主宰者是医生,整个没有办法的人群就是他的病人。而中间需要的是站起来奔走呼号的人,这样的人很多,相信需要得更多! 这世界已太过喧嚣,让我有一份无声无息,却从不放弃! 生活会不停提醒我们想要什么就要付出什么。 或许我是任性的,我不讲究章法,也不会什么技巧,只是想说就说,想写就写。也因此奢望能够因此误打误撞而如靖哥哥般喝下千年老蛇的血而一夜间功力大增,也因为白日做梦,从而使得日常中还有一点值得原谅的地方。 还是夜深之中。 黑夜如花瓣一样绽放而无声无息,灯光在它的最深处。写或者不写,哪怕只是静静坐一会儿,也是种快乐。想着有那么一刻陌生的文字会在笔下等待调度,也便有了更大向往,要给它们一个最合适的位置,用自己最大的努力。你看课堂上满怀信心高高举手等待提问的孩子,一双双热切纯净的眼,不眨一下地看着你,忽视了谁都是伤害。就如每天积压在心底的话,漏掉一个字就是辜负。 而话到嘴边不得不说,和字到心头一定要写一样,都是必须的,而必定是美好的。 所以给自己的写字要个理由,不需要吗?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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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美吧你 老土 一天,八岁的儿子对着镜子梳了梳他那刚洗过的头,扭过脸来对我笑了笑说:“爸爸,你看我这头型好不好看?”我带搭不理地说:“小毛孩子,臭美什么啊你?还不抓紧做作业?”儿子不高兴地扭过身子,继续照他的镜子,梳他的头发。 一句话出口的瞬间,我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儿子爱美了。相对以前,他浑身上下真的干净了许多呵!妻子一直为儿子每天要换洗的一身脏兮兮衣物而牢骚满腹,因为儿子的衣服根本不能用洗衣机洗,脏得没法治,必须先用手使劲打上几遍肥皂。我想,但凡男孩,大概都要经历过那样一个阶段吧。想来惭愧,真不该给儿子冠以“臭美”二字,让他心里难受。 是的,几乎每个男孩子都有过那样的经历。记得自己小的时候,一看到大人站在镜子前往脸上抹雪花膏,心里就直痒痒。趁着家里没人的时候,就爬到柜子上,抓过雪花膏瓶儿,拧开盖儿,挖出一点点,在额头、脸蛋、鼻尖、下巴上各点一下,然后就在脸上使劲儿地抹一抹。若是不被大人们发现那才叫美呢!出去和伙伴们儿在一起玩的时候,还要兴高采烈地把脸凑过去,让他们闻一闻,并得意地问他们香不香。可有时得到的却是一句“真能臭美啊你!”尽管如此,这心里还是非常的高兴。 那时候的雪花膏真是一种奢侈品。东北天冷,大人就对我们这些孩子以一盒“尬瘌油”对付之。“尬瘌油”其味很不好闻,但对我们这些小孩子的皮肤却起不了很好的保护作用。尽管如此,我们心里却极不服气,凭什么你们用那种香气诱人的“雪花牌”雪花膏,我们却用这种破“尬瘌油”啊?在偷抹大人用的雪花膏时,若是被大人发现了,他们仍会施以“臭美”二字。 有许多东西已经永远属于那个时代了,可是现在想来依然是很美丽的。比如年轻人随身在口袋里揣着的一个圆圆的小镜子,比如小伙子戴着的一顶黄军帽,还要把军帽的上面拱出一个小圆包、拿出几个竖折来。我们这些孩子就瞅着那些半大小伙子大姑娘们的样子,眼馋得不得了,不知怎样美才好。如果谁要是有了一块小镜子,那可真是如获至宝啦,几个小孩抢着照。 更有意思的是,在自家的房前屋后的菜园子里,都会种上几棵叫“指甲红”的豆角秧,它结出来的花儿有指甲那样大小,紫红色的,并不怎么好看。可是有些大人却可以用它的花瓣儿为姑娘们染指甲,具体怎么染的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女孩子们染出来的指甲很是好看。和女同学在一起玩时,尤其会注意她们那美丽、剔透的手指甲。有一次,我央求妈妈为我也染一染,妈妈用手指点了一下我的额头说:“男孩子家家的,臭美个啥?”我就很是生气地走开了,许久都不能原谅她。 上初中高中时,长期住校,爱臭美的毛病还是改不了,随身总是带着一盒“美加净”或“香脂”什么的。每天早上,用凉水洗上一把脸之后,就会掏出来那个精制的小“化妆盒”来,在脸上涂抹几下。那种东西的香味能传出老远,女同学闻见了,就偷偷地看着你笑。 看着儿子拿着木梳梳头的样子,我也想起了自己的童年。那时候特爱模仿大人们的分头与背头,也爱照着镜子左梳梳,右梳梳。那时候在一些年轻小伙子们中间特别时兴梳“转头”,把头发围着头芯向一个方向使劲儿地梳,有条件的还要抹上点头油。现在三四十岁的人,大概都会记得,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时候,“转头”确实是风摩一时的。所以,我们这些稍小一点的孩子也不甘示弱,成了“转头”哥们的追随者和崇拜者,没事儿的时候,就跟着他们的屁股后面转,做梦都想有一个美丽的“转头”。 又想起了小时候模仿明星笑容的傻事,对着镜子拿出各种表情,想想真是可笑。包括这些在内,大概都属于“臭美”的范畴吧,我想。 在每个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大概都会有一些类似的经历。爱美,是人的一种自然天性。可是在人们“初长成”的时期,在那个必须经过的懵懂阶段,对美的概念还弄不清楚,甚至还不知道什么是美,怎样才算作美。所以,对美的追求就带着一定的盲从性。 美,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征。在艰苦朴素的时代,劳动布的服装,甚至带着一个又一个小补丁的,磨得有些破损的衣服,那也是一种美。有的人还有意把一件新衣服磨出一些毛毛来。 在上衣口袋里插一两支钢笔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在那个时候,谁要是在自己的口袋里插一支钢笔,那真是非常非常时髦的,人们就会另眼看待,羡慕死啦!现在呢,谁要是还正儿八经地别上一支钢笔,人们嘴上不说,鼻子里也会哼上一句:真是土老帽儿! 前些年,时装模特刚在电视上露面,她们行走的“猫步”就被一些女孩子迷上了。我就曾多次见过有的女孩在大街上走路时,也自觉不自觉地走起了“猫步”。当时我就想,这真是不得了,美就像瘟疫一样,竟然这么快地就传播开来。我认为,在生活中,走着略带一点“猫步”的姿势,还是挺好的,只是不要过了。“猫步”比走“八”字步来可要强多啦! 无论是什么,都会毫不例外地划上时代的特征,美当然也不能排除。如今,自己已经长大,在孩子眼里,已经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事事他们都要模仿自己,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在他们的脑子里留下烙印。如何才能将自己展示给孩子们呢?孩子们在将来回忆现在的时候,会对我们评说些什么呢? “臭美”这个词儿真是有意思!我认为,在这两个字儿中所蕴含的绝不仅仅是讥讽意味。其实,细想一想,所谓的美,几乎无不是从“臭美”慢慢延伸过来的啊!所有的一切,不都是从模仿一点点开始的吗?世间真正的发明能有多少啊?人们都是从“臭美”的实践中,真正发现了美,归结出了美的真谛!比如小时候练毛笔字的仿贴,比如开始绘画时,临摩名人的字画。所以说,当谁再说你“臭美”时,不要不好意思,更不要与人争执,而应该感到无比的舒服和自在。因为,“臭美”的时候,那正是美的开始,美的开端…… 等儿子回来,我要告诉他,你不要为爸爸说你“臭美”而难过,“臭美”这个词儿很好的,只要有了“臭美”,就说明你已经开始爱美了,你就会慢慢发现美,认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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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节 三城雪 三月 忽然间有一种悸动,想哭。 在寂寞的空间里听着你低沉而略带沙哑的歌声,说不出是怎样的感觉,只是想哭,想在这个时候拥住你落泪。空荡荡的一个下午,房间依然冰冷如初,甚至比初到这里的时候还要冷,双脚一直是冰凉的,胃病又犯了,难受的厉害,想给你打电话,想你在我身边照顾我,但又怕耽误了你的工作,于是忍住痛跑到厨房煮了一碗面条。看着热气腾腾的那一大碗汤面,忍不住笑了出来,昨晚还笑你能吃,没想到才隔了半天,我居然也跟你一样了。 窗外依然是灰色的天空,什么时候能出太阳呢?喝完了那碗汤面,觉得身上暖和多了,脚也有了些温度。细细的听了一个下午你的吉他录音,也许只有它才可以抚慰我孤独的心情,当我再次看到你写的那篇文字时,我哭了,心好疼。因为看到那一段文字,是你曾经写给另外一个女孩子的,始终觉得我只是那个女孩子的代替品。有一种很恐怖的思想,害怕哪一天又不小被里面的文字伤到自己的时候,就会离开这里。 受过伤的人,心也许真的很脆弱,脆弱到任何外界的因素都有可能打倒我,泪水不知流了多久,头有些疼,晕晕的。这些天来身体状况一直很糟糕,真不知哪一天忽然会死去。 我们都为彼此而付出了,可这是不是真的相爱了呢,还是说因为害怕寂寞才这样做的,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我知道你现在好像是爱我的,但总觉得这份爱用在其他女子的身上也是同样的,于是我又开始迷惘了,心情有些激动,是难过的激动,想抽烟。 时光总是流逝的太快,还未来得及欣赏初春嫩绿的枝条和粉红的花瓣时,一夜清明雨,次日凌晨,一切都变得遥远的陌生起来。有些时候,总爱望着窗外笼雾的天空发呆,人在这世上不知追寻的是什么,却总在拥有一种心情的时候失去了原有的那份执着。三月,江南桃花缤纷绽放,绿柳添姿。而北方依然是春寒料峭,灰冷的城市里吹着干冷的风,在这阳春里,一些屋顶上依稀看得见有细细的白雪覆盖。我的劫难即将过去,而在这未知的岁月里,希望渺茫微弱如轻尘,风吹来的时候,就已渺无影踪,不知何去何从。 四月 春天走进了四月,却不时传来死亡的讯息。那些曾经熟悉的面孔,在幂幂之中成了一种悼念。我思索着这种感受,不知该是喜是悲。有些人走了,却留给大地一片生动的迹象。到了天堂,却依然有凡尘俗子为他们牵挂落泪祈祷,这是一种幸福。生命的珍贵直到今天我才得到了真正的诠释。 无论漂泊到哪里,生命就像一粒种子,随着命动的风飘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完成这个过程后就会得到升华。望着远处的连绵起伏的群山,我不禁惆怅起来,无论如何也不曾想到,我会随着宿命的风飘到这个原野。连继几天的落雨,使我竟又怀念起上海的天气,这样的季节里,去年的我却比如今的面容要鲜活的多了。清风拂过窗纱,觉得还是有一丝清冷。越发的怀念起远方的亲人来。 五月 阳光灿烂的季节,从第一天开始就洋溢着温柔的风和美丽的微笑。街头上有许多卖花的姑娘,她们都背着一只竹篓,鲜花就放在盛着清水的竹筒里。我是一个爱花的人,经常会买花送给自己,并以此为快乐的事情。因为性情本是闲散,故从不肯轻易进入高级的花店去买花,那样就会少了一份随意和情趣。生活的美好与快乐,就是要真正的体会它的真谛和逸趣。这点,我总是能够被自己一点小小的幸福包围而充实的愉快起来。 黄昏里,夕阳的光辉映红了整座城市,依旧是那样的美好,送来习习晚风。那些卖花的姑娘依然在街头伫足,竹筐里有色彩缤纷的花,有大红、黄、紫红色的玫瑰,有浅粉色的康乃馨,碧绿茎白花的马蹄莲,有零零星星开着小白花的满天星。 夜拉开了帷幕,华灯初上的街头,看到她们一张张鲜活而生动的脸,总是嘴角带着一丝丝微笑,时而想起,不知生活赋予她们怎样的恩赐,竟这般的充实着。卖掉一束鲜,有时价格很便宜的卖出去,却依然感谢上苍给了她们这样的快乐人生。 六月 许久没有写字了,感觉有些微微的迟钝。时光在每天的熹光暮雨中滑落。不知不觉中又过半载,有一些回忆片段依然清晰的闪耀在旧日昏黄如豆的灯光前。打开以往的文章,随意的翻看了几篇,却触痛了心底最柔软的部分。眼睛里模糊了的泪水若隐若现的打转儿,然后又悄无声息的褪去。思忆在随着华键的那首《忘忧草》里起起伏伏。 江湖,已被我几乎忘却的地方,在如今隐居深山的日子里已淡淡忘记。仿佛还在怀念一些东西,却不知因何故怀念。是因为当时那般单纯而脆弱的心?依依不舍得爱过的人,往往有缘没有份。大约已经有半年没有通宵的上网了,而今夜却是第一次。已是午夜时分,却无心睡眠。进入六月,应是上海的梅雨季节了,天空就肆意的降起雨来,一周之中,起码有五天是微雨淋淋的,说不清楚是怎样的感觉,只是每当仰望落雨的天空时,心就会有一种痛,在心里锥。 六月终于在连续的两天两夜的大雨中悄然隐退,时光悠悠,不知不觉已滑落了昨日的光阴,那些曾经炙热的片段,在一次次清雨中被冲淡。岁月是一条长河,里面记载了许多闪亮的波光,在四季的轮回里,依然轻轻地流淌。 新买了一张竹席,青青的绿色,看上去很舒服,这是个多雨的夏。天空总是时而落泪,那也许就是天使的眼泪。天空像是一个双重性格的孩子,时而舒展明媚,碧空万里,时而泪雨连绵,愁肠寸断。每当她落下那些泪水时,我总能听到那种如泣的声音,她是一个孩子,孤独而任性。 七月 今天去超市买水果,看到一串串水晶般晶亮的葡萄很是诱人,于是便买了两大串儿回来。霍然间想起今日乃中国民间情人节——七夕。 这许多日子以来,天空都是展晴展晴的,七月的炙热被这炎夏的阳光散发的淋漓尽致。好久没有下雨了,每日守着这明亮灿烂的天空,忽然就开始怀念起那如甘泉般的天赐神露来。 很小的时候,在老家种着一株葡萄树,枝叶繁茂,被绿油油的叶子铺满了藤架,每年夏天的七月初七都会坐在葡萄架下,品尝着酸酸甜甜的紫葡萄,静听着那天上的牛郎织女悄悄的说情话。 十月 国庆是令人欢愉的节日,不仅可以品尝到大假的清闲,更可以出去走走,赏赏这金秋的美色。或者和家人快乐安逸的温馨的相守,亦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大多数曾过去的几年里,中秋和国庆都要连了起来,或相隔几日,或紧密相接。让人们在这秋高气爽的夜晚不仅和亲人相伴其乐融融,更和天上的月亮拉近了距离。月是中秋圆,月是故乡明。想起这近十载的岁月里都很少有能在家里过中秋的时候,心里不仅怅然而落寞了起来。一朝朝奔来走去,一暮暮南北相距,只是再也隔不断是那暖暖的亲情,再也阻不了的那是浓浓母亲的爱意。 十月,就在几声敲锣打鼓的节奏里轻快的渡过了,之后的日子里也是风调雨顺,毕竟是秋天来了。挥手告别了昨日耀眼的艳阳,迎来一季的清风徐徐。觉得,总算是把那艰难的夏日熬过去了,再不用坐立不安,再不用浮躁心烦,心中充感了对上苍的感激。 十一月 月初的日子,是在每天的落雨里安安静静的渡过的,时钟滴嗒滴嗒的清脆声音轻飘飘的浮在耳边。每每拉开窗帘时,无论晨暮总是能看到窗外细雨霏霏,雨滴落在窗上面的雨篷上的声音是如此清晰,坠落的身影很是轻灵。凝视着这飘渺的天空,如痴如醉。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终于能在清早拉开窗帘的时候望着远处浮出一半的朝阳,红彤彤的身影瞬间就跳跃进我的眼帘,却带来这般的欢快,大声的朝着太阳的方向喊出心中的愉悦。终于晴天了,却是这般的难能可贵。以前总是爱下雨的天气,总觉得天气太晴就失去了一些它的腼腆,故爱雨天。却从未体会到过久雨后晴空的感觉如深处黑暗中忽而见到光明的快乐爽朗。 接着几天便是大雾,早晚的雾都是很浓很重的,十米间就看不清东西。有天清晨走在浓雾的街上散步,想去呼吸一下深秋清晨里的空气,湿润的,而带有雾气特有的味道,竟忍不住又多吸了几口,感觉像入了仙境般,想起那天上的瑶池仙台,灵宵宝殿不过也是如此吧。 快入冬了,却越来越叫人向往下雪的季节了。心里痒痒的,就想着等着冬天的第一场雪,一定要好好打打雪仗,跑在雪地上踩出一串串脚印,留下这纯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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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心情:在地狱里等待天堂 雨菡 在原谅与绝望之间游荡, 唯一的感觉是伤。。。 我以为我从此能快乐飞翔, 就让我在地狱里等待天堂。 —许美静 这座城的秋天。 我再一次轻轻的落在这个城市,独自一人。 这个季节是这座繁华如荒漠的城最美丽的季节。我已经习惯了在这个季节,从远方而来,在这座城里栖息,像一个候鸟。 这是一个被爱情陷落的城市,我在这个城市里寻找受了伤的灵魂。我来自远方,从落雨的南方来到这个北方的城。 我悄悄的来,依然住在那个窗外是一片湖水,曾经盛开着一片莲的地方。秋天的水,宁静清澈;水面上是残败的叶,比我荒凉的心更让人悲伤。 我喜欢这个季节里这座城的黄昏,夕阳西下的时候,街上到处弥漫着糖炒栗子,还有那一丝一丝随风飘过来的忧伤的味道。 我是一只鸟。 曾经,我决心在这个城市里栖息,与另一颗受伤的心一起流亡,一起飞翔,一起张扬梦想。 而那双忧伤的眼睛,看着我飞翔,在慢慢飞高的时候,弯弓搭箭,做了射手;一只冰冷的箭,射中我的心;我从高空坠落,玻璃心碎裂一地,在夕阳下熠熠生辉,发出绝望的光芒。 我又来了。 我不想去找任何人,只想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疗伤。 我很安静。 清晨的时候,我坐在窗外的湖水边读书,看阳光照在水面上。 水中的倒影那么宁静,没有人看出我脸上的忧伤;成长的标志就是学会隐藏悲伤。 深夜,我常常坐在月光下的那一片湖水边。因为没有人,我可以退去铠甲的伪装。 月光清冷,和夜色一样的冰凉。 有时候,在下雨的晚上,不可以坐在湖边的时候,我会去不远处的一个酒吧。 那个叫做“雕刻忧伤”的酒吧。 在那些秋雨绵绵的晚上,我都是一个人坐在那里,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 一杯酒,一杯苦苦的茶,饮一口酒,喝一口茶;希望这样可以将心中的痛慢慢的稀释。 酒吧里有歌手,唱一些悲伤的歌,我静静的听。 酒吧里允许点歌,我轻声询问歌手时候是否会唱那首歌:在地狱里等待天堂? 那个歌手深深地望了我一眼,点点头。 歌声响起: 我以为你给了我一些希望, 我伸出手却只是冰冷铁窗, 若现实它总叫人更加悲伤, 就让我在回忆里继续梦幻。。。 以后的一段日子里,即使我不点,歌手也会唱起这首歌。 我还是躲在角落里,不说话,也没有话说。 很多的日子过去了,在我准备离开的一个晚上,我又来到“雕刻忧伤”。 第二天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回到远方。 我要和这个城市做一个告别。 那个晚上,我走上乐台,在歌手的伴奏下,自己唱那首歌: 我的心早已经一片黑暗, 再没有什么是可以点燃; 我只剩眼角的一滴泪光, 怎能把这世界照亮? 我感觉到有泪滑过,我慢慢的打开了久久关闭的心窗,在音乐中释放自己的心灵。 我习惯了独自承受。 灵魂中的伤,没有人可以诉说,音乐是最好的朋友。 我要走了。 我要一片一片收拾起碎落一地的心,小心翼翼地拼凑起来,放进行囊,下面的路,我还要继续走。 我以为我从此能快乐飞翔, 在梦醒后却只是冰冷铁窗; 若现实它能叫人更加勇敢, 就让我在地狱里等待天堂。 唱完,我慢慢收拾自己的心情,准备离开;后面有人追上来,是那个天天唱歌的歌手。 他说:快乐些,小妹妹,所有的悲伤,不过是一场经历罢了。 我没有回答,走出那个酒吧。 真的吗?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无声无息的经历?那心中的痛,为什么如此的深刻和持久? 机场,没有人送别。 如同我的来一样的孤单。 我回首,恍如隔世。这个地方,每时每刻都在上演不同的剧。 曾经在同样的地方,有一双温柔的眼睛,追赶飞机,等待着没有希望的退票;只是为了送所爱的人一程;也是在同样的闸口,那双含泪的眼睛,刀割一样滑过另一颗心。 不要再回头了,我告诉自己,不会再有人来追赶一颗受伤的心。 飞机上,我坐下来,慢慢闭上了眼睛。可是,一阵音乐袭来: 若现实它总叫人更加悲伤, 就让我在回忆里继续梦想; 若现实它能叫人更加勇敢, 就让我在地狱里等待天堂。 旁边有人说话:你听过这首歌吗?在地狱里等待天堂? 我没有回答,窗外那冰凉的雨又开始在我的眼睛里飘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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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 黄土路 有一天,一辆公共汽车像喝醉了酒,向我冲来。我窜上人行道,撞翻了一只垃圾桶。还好,车在离我太约只有0.1厘米的地方打住了。 我的腰大约被垃圾桶撞坏了。坐在地上几分钟后,我扶着垃圾桶想爬起来。我感到垃圾桶颤栗了一下。“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是垃圾桶在说话。也许是垃圾桶以前没说过话,我听起来有些陌生。见我诧异,垃圾桶笑了,他说,其实,我天生并不是一个垃圾桶,我由一个人变来的。见我不信,垃圾桶从身后掏出一张相片来,递给我。相片是黑白的,上面是一个穿着白衬衣的年轻男子,背后正是南宁市的望火楼。望火楼原来是南宁市的标志建筑,现在,它隐没在高楼大厦中,变老了。 我的好奇心被他勾起了。做一个人好好的,为什么要变成一只垃圾桶呢?我不禁要问。垃圾桶指指身后的花店说,看看,不就为了她吗。 那是一个中年女人,岁月已在她的脸上,刻下了一道道伤痕。但从她的体态上,还可以隐隐看出年轻时的美貌来。垃圾桶说,他和菊次是一起长大的——原来,那个女人的名字就叫菊次——他们从小一起读书,一起有着共同的理想,一起下乡插队,一起回乡参加工作。后来,他向她表白了内心的情感,没想到竟遭到拒绝了。他不知道她为什么拒绝,她拒绝是没有理由的。但毕竟,是拒绝了。有一天,他路过她家门口时,看着自己在阳光下的孤零零的影子,不禁悲从中来。他想,哪怕是她家门口的垃圾桶,也比他幸福啊,至少可以每天在那里,等着她,默默地,以不为人们所知的方式容纳着她,爱着她。 后来,他竟然真的变成了一个垃圾桶。 他开始以自己的方式,默默关心着她,爱着她。他看得出,她为他的失踪,竟伤心了5年,直到30岁的时候,才匆匆地嫁了人。但很快两人就离婚了。一个人孤零零地上班、做饭,吃饭。每天,当她把摘下的菜梗,吃剩的饭,喂进他的嘴里时,他竟然幸福地,流下了眼泪。此后,她下岗,一个人在生活上挣扎着,她时常无神地靠在椅子上,茫然地望着大街上的人流。这时,她是多么的无助啊。他曾想过去扶她一把,让她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但毕竟,他现在只是一个,垃圾桶。后来,她在家门口开了这家花店,生活有了一点点的好转,他的心才放了下来。 垃圾桶说,你不知道,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失意的人不知不觉就消失了。有的是因为失恋,有的因为孤独,有的,也许什么也不为,就变成了一个个垃圾桶。他们就生活在亲人和朋友们的身边,但他们却一无所知。 自此后,每次走在大街上,想到这路边的一个个垃圾桶,竟都是由一个个人变来的,而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各自不同的故事,我的心里不禁有些感慨。有一天,我这个秘密告诉我的女朋友李侠侠,李侠侠笑着问我,如果有一天我也离开你,你愿不愿为我,变成一个垃圾桶?我想了想,大约想了两分钟吧,我说,大概不会吧。没想到第二天,李侠侠就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她会不会,也变成我在大街上不经意看到的一个垃圾桶呢? 这样想着,我不禁有些伤心地,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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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 喻羽金 有人问我喻羽金是什么意思,是呀,只有了解了我才会对我取网名的用意有所领会。 我父亲叫喻元庆,我母亲叫裘羽金,父亲在我童年时候去世了,我想,他在世的时候不会想到将来会进入呼联网时代,如果他知道,他一定会在遗书中附加“如果我留下的文化遗产;“社会科学研究”迟迟不能出版,望儿通过呼联网在论坛上刊登”。他更没想到的是:他的一生心血是由他志同道合爱妻亲手点火焚烧,永远不能见天日。 我很晚才开始懂事,我虽然很早以前看见过父亲的遗书,也知道父亲遗书中提及的文化遗产是当年被我妈妈烧了。因为我不懂事,除了记住了父亲有遗书,就不再有更深一层的思想了。可是懂事后心里却留下了一阵阵难以言喻的痛。记得在95年夏日的一天,因为妈妈刚搬到我家来住,家中衣柜都没锁,我乘她不在又一次阅读了父亲的遗书,顿时泪如雨下,我决定要问一下妈妈是在什么情况下非要烧了父亲的书。那一天我的心情坏透了,妈妈一回来我就劈头盖脸冲着妈妈要她说清楚焚烧遗书中提到的书的理由。我清楚地记得妈妈当时向我瞪着一副惊诧的脸,转眼间成了泪人儿,久久不说一句话,灵活的大眼睛变成了流泪的深潭,我意识到自己挑起了妈妈深深埋在心里的痛苦,我至今难忘妈妈声泪俱下凄凉而悲愤的诉述,每当我想起那一天我的心就会开始燃烧。 57年,父亲因为在政协会议上的发言戴上了“极右分子”帽子,法院加判为“历史反革命”,62年父亲去世,享年62岁,父亲早年就读北大历史系,1945回家乡浙江绍兴、嵊州“讲学”结识了他的学生——我母亲。他们经历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历程,终于走在一起,于1949年离开家乡浙江嵊州去浙江宁波办学。我于57年初降临在这充满爱的幸福家庭。 一场浩劫,从此将我们一家四口推进痛苦的深渊。————。 在我的记忆里,妈妈什么也不管,我小时候只知道妈妈去看街头的大字报是最重要了,剩下的更多时间就像爸爸在的时候一样不停的写,后来我才知道妈妈写的内容和爸爸写的内容不一样,我虽从小没读书,但是我很早就知道“控诉”二字。后来大字报没有了。如果找不到妈妈只要打听哪里有报纸看妈妈就会在哪里。 我渐渐长大了,开始认识到吃不饱不是最痛苦的事,我常常为无法表达内心的需求而感到痛苦。我开始忘却了对妈妈一直来太不关心我的积怨,接踵而来的是恨我妈妈不教我读书。记得妈妈有过几次相同的解释:“当年只是想,我和你爸爸读了一辈子的读落得个如此下场”。 妈妈还是以实际行动帮我带孩子做家务,成为唯一支持我读完夜大的人了。我开始懂事了,我特别关心妈妈,我希望她忘记过去,可是她总是忘不了报纸,为报纸里的某一历史记载而喜而悲,不但自己沉迷于此,还天天将报纸剪下来写上批语,放在我的床头边。 妈妈走的时候不能瞑目,因为她认为我还没有从政治带来的婚姻痛苦中解脱出来。回忆妈妈的一生,眼前就开始晃动妈妈临终时的情境,我在痛不欲生的心情下走进了故乡,读书吧是我常去的地方,那里有许多文章的内容都是妈妈不间断地向我表述过的观点,从此我迷上了读书吧,我了解那里的许多人。 在我彻底理解了妈妈的今天,多么想妈妈就在我身边,让她看看故乡的贴子。享受网络的精神资源。哀!妈妈已经不在了,些时此刻我只是失声痛哭,追悼妈妈在天之灵,来世您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女儿一定更孝敬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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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盆杜鹃 丹姐姐 现在说起来,是去年发春时节,老爸老妈相继住院,老爸老妈平时找点事就唧唧,三天两头小吵小闹,可一旦有一位病了,另一位紧跟着也得住院。老爸这场病不轻,住了两个多月的院,眼睛做了手术,近五月才算好利索了。老妈跟着上了几个月的火,院也住了,针也打了,等老爸出了院,老妈还是不好。医生说,着急上火,得了老年忧郁症了,没什么特效药,最好是调节心情,屋里摆上鲜花,看着高兴。 家里从来不缺花,到冬天摆满两窗台,这已经进了夏了,盆花都请到阳台上接受阳光雨露。花是不少,没什么肯长开不败的品种,大多是些枝枝叶叶。我开始往家里带水养鲜花,康乃馨、郁金香、欧洲菊……窗台上倒是争奇斗艳了。 弟弟捧来一盆五色杜鹃,把那些无根的水花扔了。五色杜鹃蓬勃争发,一簇一簇,各自竞相展示艳丽。我一直不明白这盆杜鹃是怎么培植而成,一盆花,开出五种颜色,鹅黄雅绿水粉玫红竟从一枝主干上发出。这盆杜鹃从摆上窗台,就以它的妩媚娇艳赢得家人和来客的赞叹。弟弟说,杜鹃是四季花,长年开不败,冬天也会照样盛开。 在北方,一到冬天,再好的花也不肯好好开,有了这一盆,真好。 北方的夏天像流萤的生命一样短暂,几场秋雨,天就凉了。五色杜鹃一朵一朵地落了,新发的几点骨朵,没有伸开花瓣,就一粒粒脱落了。看来,这一盆高贵的品种,还是经不起北方的寒凉,尽管它一直盘踞在我家窗台上阳光最充足的位置。 一个娇艳可人的新娘子,迅速萎成龙钟老妪。 老爸对它进行了顽强而外行的治理,结果加速了它的消亡,第一场雪落下时,五色杜鹃从窗台上消失了。 屋子里素净起来,几盆枝枝草草的耐寒盆花从阳台搬进屋里过冬了。 忽一日,弟弟又捧来一盆杜鹃,这盆花还没有开始开花,翠绿叶间零星隐着点点骨朵。不知开起来是什么品种。弟弟说,这回是单色的,没敢买盛开的盆花,怕适应不了冬季的气候,这一盆,现在没有开,如果能养到开花了,也就差不多能真正适应北方了。说这话时,弟弟的口气已不像上一回那么有底气了。 来了,就得伺候呵,浇水、喷叶、上肥……这可是待嫁的室女,得好生养着。 冬寒一日冷似一日,窗台上杜鹃竟然在一个无雪的夜里悄悄开了。有了第一朵,就开了第二朵,没几天,热热闹闹开了满盆,一朵朵你争我抢,争出来的,就使劲开,花就大,被挤在里边的,就委委屈屈藏在枝叶下面柔情蜜意地梳理自己,像小家碧玉。满盆张扬的玫瑰红,每一个花瓣都有白边镶嵌着,夺目家中和窗外的风景。 就这样蓬勃了一些时日,每天早上睁开眼,先问一声杜鹃你好,这也是我家有生命的成员吗。 偶尔一天,忽然发现这盆杜鹃开放的只是朝着室内的这一半,冲着窗外的那一半,竟然一朵花都没有,我惊愕了足足有三分钟,才恍然大悟,还是气温的过错。朝着窗外那一半,总是在寒凉的温度下,骨朵们拼命地挣,也无法把自己挣开,它们无奈之中让自己冬眠了。 我从那天开始抢救冬眠的生命,让它们一分一分地转到室内来,让它们逐渐适应温暖的室温。没几天,沉睡的骨朵旁长出了嫩绿的新芽,花也一瓣一瓣羞羞答答试探着开始开了。 现在,有谁来了,都会惊异这盆特殊的半盆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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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天学会尖叫 兰格格 例行的午餐讲演会上,主持人问我们:为什么喜欢夏天。同事们都有很多的话题,比如喜欢夏天在自己的庭院里种花草;比如夏天大家可以出去爬山;比如夏天可以骑山地越野的摩托;然后问到我,这个城市的外来者,我说,因为喜欢夏天的阳光,因为夏天走来的时候我们要先傻笑,再尖叫。大家於是都会意的大笑。因为这里的人们七月要带着白色的牛仔帽,因为牛仔节开幕的时候每个人都要学会扯破了喉咙喊:YAHOO! 让我们先说说这座以牛仔著称的城市吧,这个西部的省份人们以一顶白色的牛仔帽自豪。当年朱榕基总理访加的时候,到达卡城,为了赠送给他那一顶荣誉市民的白色牛仔帽也有民间有一些嘈杂的反对声音。去年八国尖峰会议在这里举行的时候,小布什下飞机的时候没有把那顶白色牛仔帽带在头上,反而转手给了随从。於是舆论马上批评他的粗鲁和不礼貌,从电视台到当地报纸也大肆抨击。人们好像受了很大委屈。 当然是因为这里的严寒长达半年,而这个西部的省份的人们又有牛仔的热情,所以这里的夏天就每分每秒的欢腾着。五月的丁香节那一天开始,酒吧街那一带就水泄不通了,各种的小摊位,小商贩,还有民间的一些表演,沙滩排球,管弦乐团,吹苏格兰风笛的艺人。听说每家店铺都应该插着丁香的,而你去了却看不见丁香花,只看见人山人海的大家都是一脸很默契的找了个托辞出来玩的快乐笑容。也就是说,这个快乐的主题和丁香无关,只因为笑而笑的。人们好像特别喜欢在那一天扛着孩子牵着狗溜出街头,於是那一街除了穿得很少的亮丽的人们,还可以看见保养的很尊贵的各式各样的狗。 既然没有丁香花的丁香节都有了,这里的人们孩子样的想尽办法给这个夏天多一些名目大口喝啤酒。仅我知道的就丁香节,爵士节,卡城美食节,龙舟节,班芙夏天艺术节……市中心的王子岛上每个周末都有莎士比亚的露天舞台剧上演。台子那里一搭,周围却没有椅子,大家就坐在草地上树荫里;舞台上鲍西亚要求夏络克不流一滴血的割下胸前的那一磅肉的时候,台下的人看着夕阳的金色光芒从树叶间斜斜直直的投递下来,闻着空气中草坪和树木的味道,四周洋溢着阳光的微笑。 孩子游戏般的夏天的节日里,最隆重的便是例行10天的牛仔节了,也是美洲最大的夏季户外游园活动。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90万人口的城市,有30万人在街道上围观开幕的花车游行,也就是相当于1/3的人口,在阳光下欢呼鼓掌。当然个数字包括很多从美国和其他城市来的游客。那一天,市中心的很多公司都放半天假,至少公司是发了鼓励大家去看开幕式的电子公文。我们老板早早就在公司的楼前定了好了看台的座位,一个同事也被大会邀去做仪仗乐队评判的裁判了,剩下的男同事也告诉我他们要去看“彼得. 方达” 。女同事则连筹委会的某个家族的成员都如数家珍,说那个家族50年前就在牛仔节上驾马车游行了,只要你在其中就不得不和他们一样的激动起来。 开幕式那一天,市中心的交通已经停了,只有轻轨照常运行,里面挤满了比北京的地铁密度还要高的,戴着牛仔帽一身牛仔装束的人们。那天,从轻轨上下来我就感觉到空气中有些不一样的气味,分辨了很久,在城市长大的我终於明白那气味是来自新鲜的马匹的排泄物。多少高头骏马啊,那一天我几乎看过了这一生看过的的马匹总和。甑亮发光的皮毛,金色崭新的马嚼和缰绳,一头鬃毛都编成了小辫子,每个小辫子上还系着金色的小铃铛,而长长的马尾巴也用各色的缎带混着编起来,至於圆滚滚象征高贵血统的屁股上也很细致的扑了那些少女们去参加PARTY才用的金粉亮片。即使看见这样高贵贵漂亮的马已经很让人惊讶了,更何况一整队一整队的这样的穿戴严谨的马走过来,而那上面坐着比马的装饰更为慎重的骑士,骑者的装饰和色彩都和马匹成套搭配,仿佛皇家骑警隆重的走过来,你禁不住要尖叫其精彩。我实在无法一一例数那些各行各业,各形各色的队伍了,只捡几个记得最真的说:有一个方阵是小矮马拉车,那些矮马打扮的仿佛是灰姑娘的南瓜车那样的光鲜夺目,四匹拉一个小小的马车,上面却坐着高头的牛仔大汉。那些马儿都戴着半开的眼罩,牛仔一吹哨儿,马车就开始走S形,在马路上花样的交错。还有一队索性是牧羊人赶着羊群上阵了,两大群羊大概也都梳洗过比在英国田野里黑乎乎的羊们可爱的多,最妙的是牧羊人只顾着得意洋洋对观众打口哨,喊YAHOO,那些羊就由两只英国牧羊犬在后面跟着,那两只狗儿真的如临大敌,一只羊稍微偏离的队伍,那狗儿就紧赶几步,卧下做出准备扑袭的姿势,那羊早就回到羊群里去了。这样两大群羊浩浩荡荡的走过,一路尖叫不断,孩子们都站起来伸长了脖子去看。再要说的就是那些来自世界各地仪仗乐队,先不说演奏的精彩分呈,几乎每个乐队前都有一方阵的漂亮女孩子作旗手,随着乐器把手里的彩旗戏法一样的耍来耍去。两个小时完的花车队伍过去,每个人的喉咙都喊哑了。 标准的程式是这样的:每个花车的一个方队走来了,远观的围观人们都翘首微笑,然后游行的队伍总有人双臂煽动的一挥,请邀的喊起来,那么围观的人当然要喊回应。和夏天走来一样,我们先在阳光下傻傻的笑,再尖叫。 接下来的牛仔游园会,据说每年都有上百万的游人参加。历时10天的游园,每天晚上11点半的时候都放烟火,园子里大型的游乐机都披满了彩灯,有三个舞台同时表演节目,一个大型的综合节目好像好莱坞的歌舞剧,阵容强大,光电背景变幻迷离;另一台是牛仔歌星在酒吧里现场演唱,酒吧里的人们跟着音乐边歌边舞;最后一台在游园的中心,一些大众节目象变魔术,催眠术,总有一些剧团自带伙计们在台下起哄的在人头涌动的地方抛来抛去。那些大型游艺机就更加有趣了,你从那些机器地下走过,总是听见一阵一阵整齐的尖叫,那些机器每在高空翻滚一次,上面的人们就齐心协力的尖叫一次。我自己几乎每样都被朋友拉去玩过了。坐在30米高空的椅子垂直的掉下的那一霎,我自己也开始尖叫,我想大概声音也和别人一样的惊而快乐吧。 那个时候,你也会注意到全市的人们似乎都把牛仔装当工作服了,你去副食的超级市场,你去大百货公司,你去连锁的加油站,看见的都是牛仔。即使是那些大公司,也在这一个星期由上而下的穿牛仔。每次在透明的玻璃电梯里,看见那些昔日的白领头戴牛仔帽,脚登手制牛仔靴子,色彩鲜明的衬衫,领口还有金属的领尖,绝对手工牛皮的牛仔皮带,还有脖子上的花手帕,或者蓝色松石领绊,会发现原来牛仔也可以简单而讲究的。据说这些牛仔,都是儿时骑过马,年轻时候在乡村酒吧喝几升麦芽啤酒还敢开FORD的破卡车回家,为了追女孩子一群人比赛着考车牌,学越野山地摩托车的。和他们在一起,你要学会在每个周五用半天时间和他们坐在露天酒吧喝一些酒精含量8%的各种颜色的啤酒,你要学会和他们大侃多伦多比起卡城来有诸多不好,你要学会在阳光的大街上行走吃一只沾满芥末和酸黄瓜末的热狗。 这个夏天,我终於学会了跟着他们尖叫。穿着系到肚脐的牛仔衬衫在大街上行走。这个时候,这里的夏天成了一个手掌,里面装满了各种节日和游戏,而那些大街小巷便是它的章纹。从这一条通向那一条的,支罗漫布,你要学会寻找,在人群里,在街道上,冲那些百年前的大石块的建造物微笑,冲另一个戴牛仔帽的行人挥挥手。 走了一个夏天,当我带着变黑的肤色坐在电脑前,同事对着我长长的两条麻花辫子发呆。她说,你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好像一个印第安女孩。我冲她很大动作的一笑。 想象夏天的微笑就是这样的。 黑黑的肤色,两条没有城府的辫子,然后露出洁白的牙齿。 傻傻的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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饺子情结 秦曦 对于现代人来说,饺子也许是最普通的食品了,何况是北方人,但就是在10多年前,吃顿饺子对我来说还是一件奢侈的事情。那时侯我们家里穷,能够吃饱就不错了,根本谈不上吃什么,吃的怎么样。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能吃到一顿饺子,因为每年过年的时候父亲都会称几斤肉回家,于是,大年初一那天母亲都会包一顿饺子,让我们吃个够。那种感觉真是美妙极了,尤其是每当我吃出来包在饺子里的硬币时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于是,我天天盼着过年,因为过年既可以穿新衣服,又可以吃好吃的,最主要的是可以吃饺子了,可越是想吃的东西越是难以吃到,更多的时候我是在回忆吃饺子时的那种甜美的感觉,后来,上了中学后我就住校了,上中学的几年中我绝大多数时间吃在学校的食堂,当然学校食堂是不会给我们做饺子的,能偶然吃顿包子就不错了,可同样的馅我就是不喜欢吃包子,我总是喜欢吃饺子,那怕不是韭菜馅的也行。 所幸那段日子总算是过去了,我终于还是考上了大学,可我没有想到我会考到延安大学的,而那里的人一般是很少吃面食的,他们都吃小米和土豆加工的食品,因为那里不生产小麦,于是,只能靠进口外地的面粉来满足本地对面食的需求了,所以,当地的面食都很贵,而且也不地道,但没有办法,总比没有强。 在这种情况下,我给自己定了一个计划,就是每个星期允许自己吃两次饺子,而且都放在周末,那时侯我每个周末都会睡懒觉,一直睡到中午,等起床的时候已经省了早饭这一顿了,起来的时候我会径直去学校的小饭馆美美的吃上半斤饺子,然后,去学校后面的山上转一圈,发发感慨,这一天也就过去了。第二天重复如此,这就是我的大学周末,尤其是大一时期的周末生活。 毕业前夕的那年元旦,我终于吃了一次自己包的饺子,当时我和李平的关系有些暧昧,但却并像一般的恋人那样招摇过市,我们更像普通朋友,那天,李平和她室友突然来到我们宿舍说是要和我一起做饭吃,她们问我喜欢吃什么,我不由自主地说饺子,她说好呀,那我们自己包一顿饺子吃怎么样?我说那当然再好不过了。也许一般人并不知道,我们当时上学时冬天采暖还是生那种生铁铸造的炉子,于是,我们便会在冬天自己来做饭吃,当然主要是下方便面吃。可就这还是吸引来了女生加盟,因为女生宿舍是没有炉子的。 这种有利的条件使得我们这个偏远的地方一到冬天便显得异常热闹,而且几乎在同一时间每个宿舍都会飘出一股饭菜的香味,随着香味还会飘出一两个漂亮的小妹妹来,她们会在我们贪婪的瞩目礼中心安理得的袅袅而来袅袅而去。 我们宿舍的条件虽不好,但应付一顿饺子还是绰绰有余的,说干就干,很快我们就买好了原料,李平她们包的饺子很漂亮,像工艺品一样,可不知为什么下出来却不好吃,咬了第一口便觉得很难受,当然也就失去了品尝自己劳动果实的兴致,这顿我上学时惟一一顿自己包饺子的记忆就这样结束了,还有我和李平的那段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也同时结束了。 毕业后,因为生活总是不太如意,心情不好,在吃上也开始随便起来,所以吃饺子的机会并不多,当然和我来往的那些女孩也不在乎我的这点爱好,也许我的这点爱好对于她们来说太微不足道了。 新千年的那年春天,我意外的认识了云子,她是一个会写诗的南方女孩,她打动我的不是她的擅长的抒情诗歌而是她的一篇青春小说,也正是因为这篇小说让我们认识了,后来,她还专程来西安找我,却再也没有回去了,再后来当然也就嫁给了我,也许生活中的美是需要发现的,我们来往了一段时间后,聪明的云子便摸清了我的喜好,当然包括吃的偏好,我们交往的几年中,她经常会做一些好吃的东西给我,当然包括饺子。吃了她包的饺子后,我才知道云子不仅会写诗,而且还会包饺子,而且包的又快又好,最主要的是感觉很好,这种感觉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结婚后,吃饺子更方便了,几乎每个礼拜,已经升级为妻子的云子都会给我包饺子吃,每当端起云子盛过来的饺子时,我都会有一种持久的幸福感从心底涌起,久久也不会散去,现在我也学会了包饺子,但我更喜欢吃云子包的饺子,同样的原料她包出来的饺子感觉是不一样的。 生活改变了我的很多习惯,甚至我的一些喜好,但有一样是永远也无法改变的,那就是吃饺子,今天的我依然喜欢吃饺子,不过和以往不同的是我现在更喜欢妻子包的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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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童年是相似的 三皮      1. 这题目来自于女作家筱敏,这句式也不是她首创,明白人马上知道更远的是托尔斯泰。然而形式实在是不重要的,我更看重的是其中表达的意味,想一想真是很有道理。人人皆有过烂漫的童年生活,故而也就人人皆可以写出这样题目的一篇文章来。 就坐在下午的光阴里,钢笔吸饱了一管的碳素墨水,五百格稿纸也是平摊在小方桌之上。音乐是关了,只偶尔有一列火车过境的隆隆声,记忆之门开启了,纷繁的童年往事却一下子滞塞住,吐不出一个字来。 黄昏走去烈士墓看了半场世界杯,看得一肚子的气。遂在黑夜之中走了回来。过五百米铁轨的时候,身子前后左右飞来飞去明明灭灭的萤火虫。远在合肥的兄弟来个信息说起回家过端午节的事。想一想原来一年又是下来一半了,就格外的想念起家乡及父母来。 等我把五百米长的铁轨一格一格走完,早已归心似剑。这份心情实在有些象中学一年级我一个人远到别一个镇子上寄宿读书的头一个周末。要说童年从什么时候结束,我想就应当是从那一个冬天开始的了。      2. 兄弟小我三岁。在我到别个乡镇寄宿读书的那个冬天,他还在我家门前的小学校混,我在那里已经把六年混掉了。留有印象的教师不过这几个人: 独手的徐恒墨和略许疯癫的栾慧萍,此二位乃冤家对头,见面必吵架,恒墨每回落败就说一个好男不跟女斗;慧萍则是胜不骄败不噪总得讲讲真理是掌握在她手里。我们一帮小孩子又哪里晓得个什么真理不真理,但觉得闹起来好玩而已。仿佛那个时候就明白了看热闹着实是很有趣味的一件事,待到日后在课本上读到鲁迅先生大批有闲看客时节,也就很理解那看客的心理,脸就红上一红,却是改不掉的。 另外有一个叫田玉贵的,有一脸麻子,乃是县上调下来的,做校长,想也是一个不怎么得志的人物。终日闷沉着个脸,和校园周围的人家关系搞的很恶化,有些老死不相往来的意思。村子里的鸡鸭鹅高兴了可以一直跑到教室来留泡尿大摇大摆走去,小孩子们笑几声也不影响学习。老田却似乎看不惯,终于弄了个围墙。自此园子里荒草丛生也没得家禽来消灭了。就常常组织了学生带锹带篮子义务劳动,搞得怨声载道,少了不少欢乐。周围居民见此人这副德行,就越发的横眉冷对了。 也奇怪,很多时候正是这等不着四六的人物反叫人记着,念念不忘;那些中规中矩埋头教书的男先生女先生却是淹没于记忆的长河之中,每得一丝印象了。      3. 我在小镇读中学的第一个周末,下了一整天的雪子。到下午二节课后终于停了,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径走到办公室去和一个姓王的代课班主任请了假,居然也就得了首肯,最后一堂图画课就顾不得上,即刻回到宿舍整理了小小的包裹,推了自行车就往二十里外的老家骑。 一路上得穿过好几个村庄得穿过更多的田野。那时候我才学会骑车两年,个子也还矮小,坐垫是都够不到的,就那样随了车踏板,整个人一高一低的骑着,满眼睛的雪。到途中才惊觉体育课脱下的外衣忘在了教室,却也不觉得冷。在路上希奇的是遇到了才在办公室碰了面的代课王班主任,且同行了有七八里,说了些不温不火的话,也是我和他在一年是师生关系里说得最多的一次了。到今天我还记得这个人有着一头自然卷的短发,皮肤比血还显得白皙。几年之后这个人终于抛下代课的工作跑到另一个更远的镇子卖羊肉去了。自此再不曾见过一回面。 那个周末我是一口气骑车到家的。有一段路太滑,跌了一个不小的跟头,眼看骑行不了,便推着走,速度却不曾稍减。天总是不黑,行人稀少,雪是铺天盖地,走习惯了的路子也有些似真似幻的陌生。 等我远远望到老家屋子,更远远望到立于桥头戴着雷锋帽子的兄弟时,就有些热泪盈眶了,怕又跌跟头,就下来,一路推了回去。    4. 当时还不曾有电话,兄弟却逃了课在自己想象的时间里来到桥头候我归家,现在想来只有归结于兄弟之间的心有灵犀才可以解释的吧。那个黄昏他说的第一句话却是:“上周一比一平今天是不是继续。” 那个黄昏回家就被父母姥爷以及来访的亲戚包围了,问寒问暖,比赛的事只得作罢。一比一平也就只好由它去了。 第二天的大清早,不服输的兄弟还是喊醒我,翻墙到校园子里再用篮球充当足球踢了一场雪地二人赛。短短一周便使我童心尽消,仿佛七天就长大了,知道了照顾别人的情绪,为着兄弟高兴,乃故意把那场球输掉。兄弟着实聪明,却是不太快乐,言下胜之不武。说什么和我踢球没有往日激情了,加之我昨天二十里的雪地之行也影响了发挥,总之他胜得不够光彩,如是这般唠叨了一大通。 那时节他还不会骑车,三二十里在他眼睛里也是个不小的概念。看我一个人单枪匹马毫发无损的骑了回家,心生佩服。 天似乎又阴了。两个人站在临河的学校大操场,喘气西望,看到灰色天空下的砖瓦厂高烟筒,我用右手食指指向那高烟筒上方的一大块乌云,告诉兄弟我读书的地方就在那个下面。 我看到兄弟怔怔站在当地眼中流露的向往。这个美好的向往直到多年后他也到那所中学去读书,才烟消云散。回过头来我们去向往无忧无虑在家门口读小学的童年光阴,却是再怎么也回不去了。      5. 那个冬天,很多东西都离我远去了:不绝于耳的蛙鸣,雷雨前匆匆忙忙的蚂蚁,一动不动把网结成八卦阵的蜘蛛,曾经雪亮长久不用锈迹斑斑的铁环,老化了的皮筋,掉了毛的毽子,一抽屉的火柴图标,孤零零的钓鱼竿,见面必吵架的独手恒墨疯子慧萍,仍然一脸阴郁的田玉贵...... 即便是小我三岁的兄弟,他也不复是那个高兴起来一天换一回书包文具盒,不高兴起来搂搂抱抱滚得一脸一身泥土的小家伙了。在我离家寄宿之后便增加了他的一份向往,即便我的生活是怎样的百无聊赖,然而相隔了二十里的路途却仍是在他心中产生了不尽的遐想,这遐想之后的驱动力多少要影响一点天真烂漫的童年的吧。 我们踢球的那个星期天黄昏,我又蹬了单车沿原道赶回寄宿学校去。兄弟送到桥头,不再往前走。晴朗了一天,雪有所消融,一些地面就黑了,整个大地是斑斑驳驳的,在我眼前如一张偌大的绸缎。 我骑了多远,回过头去,还看得见小我三岁的兄弟孤孤一个人站在桥头。小小的,站在他的童年里。 那个黄昏,我别过头来,再一次流泪。           六月九日两点多钟 一个不眠之夜在 歌乐山烈士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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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记 阿贝尔 一 那年仲春,我在教育学院拿文凭,感情正处于真空状态。一天,在学院旁一家叫“飞来石”的小酒馆,来学院短训的戴向我提及了一个赵姓女子。戴是我所在的乡村中学的校长,四十来岁,有些早生华发。不知是因为过于喜欢真空感觉,还是害怕再次受伤,我居然对如此好事保持了沉默,直到酒过三旬,确信戴所说的赵真是一枝花,我才有些动心。我的动心缘于戴描述中的赵的美丽,更是缘于戴描述中的赵的某种气质,比如清纯,比如温柔。戴见我动心,突然搁下酒杯严肃起来,要我保证不会脚踩两只船。戴知道我是真正的真空后,与我豪饮起来,并拍着胸口说事情包在他身上了。 对于戴所描述的百里挑一的赵,我似乎有所耳闻。阔达本地人。卫生院的赵医生就是她老爸。小学的郭老师就是她幺妈。我甚至记得我们见过,一个夏天,我下车,她正好上车。但我记不得她的面貌了。听戴说,赵刚师范毕业,分在阔达中学,多才多艺,舞跳得尤其好,已经在刚闭幕的农民艺术节上脱颖而出。 戴回去了,又来了,并没有带来什么喜讯。我们还在“飞来石”喝酒。戴只字不提赵,我也羞于问及。我差不多也忘了。对于我,赵以及她的美本来就是子虚乌有。直到戴又要走时,才扔给我一句话——我可以给赵写信。我不知道这是戴的意思,还是赵的意思。我希望是赵的意思。 都说诗人是玩弄文字的家伙,但在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玩弄”不了给那个赵的文字。对于我,赵还是一个虚拟的情人。面对一个虚拟的情人,我的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的语言天赋只在体验与感觉,并不在想象一边。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把自己关在寝室里,“头悬梁、锥刺股”,才炮制出区区几百文字,其中还“抄袭”了泰戈尔《吉檀迦利》中的不少句子。我不知道戴是怎样向赵介绍我的,也不知道学校的同事、包括赵的幺妈郭老师是怎样摆谈我的,但我知道我的名声向来不好。我蓄长发。我穿牛仔。我唱靡靡之音。我甚至有“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多年以后,当我问及早已与我同床共枕的赵,当年我的那些同事、包括赵的幺妈郭背后是怎样评说我的,赵说她幺妈说我“就是爱唱歌的那个娃”。可见,一个某些人认为不正派的人,老百姓倒不一定认为。也许老百姓对一个人的评价更接近真实。这也正应验了毛泽东说过的那句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说真的,我并不对那个赵抱希望,哪怕我相信赵是个好女子。信写了寄了,也就写了寄了,并没有生出一个长发黑眼、温文尔雅的梦中情人来让我相思。我甚至没有对赵的回信抱希望。我的感情世界依旧保持着真空状态。 差不多两个月过去了,赵没有回信。我有了那么一点点的自嘲。我觉得我很幼稚,居然潜意识里希望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接受一颗饱经磨难的心。 我收到赵的回信已经是“谷子成熟了、天天都很热”的盛夏。那是一个温度可观的课间时间。我捏着薄得像个空信封的回信上楼的时候,感觉到一种从背后来的凉快。一种就要解脱的凉快。如我所料,赵的回信委婉地拒绝了我。后来,那个赵成了我的妻,我时常拿她回信中的那句话打趣她。那句话是这样写的:“Sorry,在你的鸿雁飞来之前,已经有丘比特之箭射中了我的心。”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我是在教学大楼四楼的厕所里看完赵的信的,并将其撕碎丢在了厕所外面一个花盆里,花盆里种的是金弹子。 二 9月初的一个傍晚,准确地说是9月8日傍晚,好几个女老师吃过饭围坐在李的寝室门前的芭蕉树下谈笑风生。其中就有那个赵。我去食堂门口的洗衣台洗衣裳。我教育学院毕业又回到了原来的乡村中学。我依旧是唱着歌。路过那株著名的芭蕉树时,我发现都在笑我。我说,李老师,晚上有空不?李说,有空,咋个?有事?我说,没事,想跟你耍!李说,耍!李答应得意外的爽朗。李是个爽朗的女人,比我略长,高个,气度和块头都大,乐于助人,又是我中学一个同学的姐,自然与我的关系不一般。在我与李戏剧性的对白中,哄笑声自然不断,甚至在个别人的眼眸里还有几分惊讶。 我没有想到,也许连爱神阿佛洛狄忒都没想到,就是这灵感乍现的、在旁人听来有点调情意味的男女对白决定了我的终生大事。 晚上,我正在烛光下读但丁的《神曲》,李敲开了我的门。李已经知道我向赵抛绣球的事,看我的眼神有点不对头。我问李那个赵是否已经有男朋友。李说没有,她敢保证没有。我说了赵回信里有关“丘比特之箭”的话。李沉思片刻说,有的话我应该晓得,她头几个月天天都跟我在一起忙农民艺术节,也许人家是在考验你。我哑了。李问我还有没有那个意思,还有的话,她愿意为我穿针引线。李说也不一定局限于那个赵,别的女子也行。我说那就拜托了。我仅仅局限于赵。 我与赵做了10天的同事,不曾说一句话。赵对于我,依旧是往日的陌生。面目有了,声音有了,背影有了,但人依然是虚拟的,只是我蠢蠢欲动的感觉是熟悉的,真实的。后来恋爱了,结婚了,有枣了,我都记不得赵最初的模样,与我恋爱前的模样。在我的记忆中,在我感觉中,赵没有过去,与我在一起的生活就是赵的全部。在我的感知世界,差不多赵一出现就成了我的朋友,我的恋人,我的妻,不曾有一丝一毫一般关系的那种记忆,仿佛是上帝突然赐予我的尤物。这是我们恋爱与婚姻的神奇,也是我们恋爱与婚姻的福。 三 11日上午,岷山丛中秋高云淡,举目依旧是盛夏极端的绿。李踩着瓜藤来到我的窗前,告诉我那个赵答应了我。 我彻底地心跳了。“这完全彻底的心跳,证明我已经产生了先前的那种感情。”我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我已冷漠了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如今爱上一个人真不容易。与她一起听音乐,我很安静,也很坦然,我像是处于一种智慧的状态中,安静无语。” 当天下午,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没有任何人掩护的情况下,我就跟赵接上了头。晚上又在赵那里听了音乐。我穿了一身黑衣裳。 有人说女人是衣裳,有人说女人是书籍,有人说女人是尤物,有人说女人是祸水。也有人说女人是猴子向人进化的中间状态。还有人说女人是老虎。女人究竟是什么?就当初的经验,我只能说女人是花,女人是云,女人是水,女人是水中花,是雾里水,是水上雾,是云中云。 接下来的9月是美丽的。斜阳里的漫步。朝晖与鸟语中的晨炼。葡萄架下的对坐。风琴旁的依偎。涪江边青石上的亲吻。午夜的守候。还有小锅小灶小恩小惠的温馨。 我爱上了赵。就在前不久的日子里,我还不敢指望爱上一个人。那些日子是我生命里的一段灰暗与荒凉,我只能勉强理性地把握生活,感情世界完全成了真空。而今,我遇到了赵,爱上了赵,多少又有那么一点一见钟情,我为我生命潜在的东西惊讶。赵走进了我,一点一点融入了我,成为了我,而我也在一点一点融入她,成为她。最为关键的是,我不再相信这是个梦,也不再感觉是梦,赵,一个清纯美丽的女子,实实在在的,身体和美丽就在我身旁,就在我心上。 剩下的9月,26岁的我初尝了生命的美丽。又古典又现代的美丽。主要是古典的美丽。不是偷吃禁果的欲望的美丽,但又有欲望的成分。 有了那个赵,我才发现我曾经有过的恋爱原本就不是恋爱,我曾经的所谓有过原本也算不上有过。我曾经有过的不过是青春期的冲动和诗人的玄想。有了那个赵,我才发现恋爱有如此丰富的内容与如此迷人的魅力。 像所有世俗的恋爱一样,我们蜜情柔意,难分难舍,被生命的因子搞得缠绵悱恻,吃在一起,说在一起,走在一起,备课在一起,甚至睡在一起。自然,我们的睡是有底线的。在日记里,我把我们的“睡”叫着“纯洁的同居”。在维护“睡”的底线方面,赵跟我有着非凡的默契。我们都不曾有过非分的想法,也不曾因此烦恼痛苦,倒是那些不得已的小会儿的分离让我们倍感煎熬。 我忘了我是怎样与赵有了第一次接吻的。但我记得我第一次抚摸赵的情形。那是一个暧昧的黄昏,凉气已经很浓,校园清洁而空荡。我跟赵都端着脸盆,从她寝室出来,去洗衣裳,路过我的寝室时雨来了。在淅淅沥沥的秋雨里,赵跟我进了我的寝室。没有前奏,没有过度,我抚摸了赵。赵没有拒绝。赵没有惊叫,没有哭泣。赵不假惺惺。赵是纯洁的。 就这样,赵把身体交给了我。但又不是人们想象的那种交给。交出,又有所保留。对底线的保留。 已经足够了。像音乐,美妙又不乏忧伤。像水,漫过却不留痕迹,但感觉有了。温暖。温柔。温存。温馨。缠绕。缠绵。放纵。放肆。但自始至终维护着底线。 四 9月的最后两天和10月1日的大半个白天,是我和赵恋爱中的极品。在绵绵不断的秋雨里,在我有着樱桃树和干净的石墙院落老家,我们烹饪,野游,接吻,抚爱,纯洁地同居。爱情使赵温存如水,使我们如胶似漆。我跟赵像两颗小太阳,即使在烟雨迷朦的竹林里,也散发着异常热烈的光芒。赵穿着黑衣黑裤黑皮鞋,加上黑头发黑眼睛,简直就是一只美丽的黑蝴蝶。赵的肌肤却是白的,尤其面颊,洁白如莲藕。赵里里外外天然纯朴的东西,被我一天天发掘,与我自身的朴素汇合在一起,使我更加纯静、节制。我们真如一汪秋水。同心的秋水。在这样一个收获的季节,我们不折不扣地收获了。赵和我都不担心会有什么黑手伸过来,掀翻这秋水。侄儿侄女也缠绕着赵,囔着要“娘娘抱,娘娘抱”。赵喜欢这些孩童,任凭他们纠缠。侄儿二杰最怪,老爱摸赵的手和脸,边摸还边说“娘娘的手好细,娘娘的脸好细”。 10月1日下午,秋雨依旧以惯常的节奏落着。父亲吃过午饭就又淘金去了,母亲收拾完锅碗在院子里收拾柴火,只有我跟赵关着门在纯洁地缠绵。母亲骂鸡的声音惹得赵咯咯地笑。在赵的笑里,我听见有人在屋后喊赵的名字。是个女声。我没想到,赵也没想到,我们的厄运和痛苦就随着这尖炸炸的女声来了。 女声出自于赵的姐琼。琼嫁在城郊的一个村。琼满脚是泥,推着自行车,黄瘦黄瘦的。琼是奉母亲之命前来捉拿赵的。赵的母亲走外地回来,在县城亲戚家听说赵在与一个有“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的“长头发”耍朋友,并去了“长头发”家,就找到琼,哭着要琼前去捉拿赵。琼当然没有这么说。这些都是我后来知道的。琼只说她们妈回来了,走到她家就病了,要赵马上跟她去看她妈。琼说得有眉有眼的,眼角还有碎泪。但琼毕竟不是演员,她时不时给赵递着眼色。从琼的眼色里,我预感到了不祥。 赵走了,坐在琼自行车的后座上。望着赵远去的影子,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预感到这很可能是我们作为恋人的永别。这之前,我陪赵和琼走了很长一段泥巴路。看得出,走在泥巴路上的赵是极不愿意离开我的,她时不时地望着我,无助的样子让我断肠。 那天晚上,我喝醉了。赵只是被一个谎言带走了,我怎么就感觉失恋了呢?我醉了,大哥大嫂也醉了。一个人从泥泞回到大哥家里,心里还是泥泞。喝过酒,泥泞更深。大哥笑我不像男子汉。大嫂能理解我。大嫂懂感情。喝了许多酒,说了许多话,大嫂都哭了。大哥红了眼,只顾喝酒。我也哭了。我把手放在大嫂肩上,一个劲地叫“姐”,要她不哭。大嫂用双手捂住脸,反倒哭出了声音。大嫂哭泣的样子像个少女。 那天夜里,除了呕吐,我什么都记不得了。有人在里屋骂我不像人、刹疯。我隐约记得那个骂我的人像是我的父亲。 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度过那一夜的。次日早早起床,到木楼上收拾了赵晾晒的裤子和袜子,又收拾了赵的牙刷和梳子,尔后就坐在沙发上簌簌地落泪。窗外的雨下得更大了,想到回学校的路不好走,又担心起赵来。 补写日记的时候,想起赵头天说过的“明早上又打搅团”这话,就倍加地落泪。写到前一日,已经泪流满面了。泪珠顺着脸肚子滚在日记本上,也不揩。有些地方无法落笔,只好跳着写。正当这时,二杰进来了,走到我身边,问“娘娘呢、娘娘哪儿去了”。听了二杰问,我就哭出了声。 五 回到学校,我写下这样的诗句: “简直是噩梦啊——我看见时间在铁青的墙壁上停住,像一只风干的黑蜘蛛。 “窗外,苦楝树叶殷红得叫人怜爱。那是即将冷却的灰烬的颜色。 “所有的野棉花都是干燥朵。” “在我生命的最后的季节,芳香浸润了我的双肩和两腋。在死亡的蜜爱中,我把头埋在玫瑰的两个娇嫩的花瓣里,像第三个花瓣一样被统一。我哭泣的时候,泪珠鲜活地滚落,,滴打着玫瑰之心。 “我知道相爱是太阳的把戏,而永别也是太阳的把戏。 …… 我不想渲染我恋爱受挫的痛苦的细节。那些细节至今仍以数以万计的文字保存在我发黄的日记里,其中包括题为《秋恋》的19章散文诗。那些文字大都出自我与赵秘密而又悲痛的相守,出自我们无奈的眼泪和微弱的希望。 把我们从美梦置换于噩梦的罪魁是赵的母亲。赵的母亲姓程,还真与喜欢半路上杀出的那个程咬金同姓。这个富有倔强和泼辣气质的女人听说自己的宝贝女儿找了一个二不挂五的男朋友,坚决地反对,并以死要挟——要赵3天之内断绝与我的一切关系,否则她将投河自尽。 那时候,我还不曾见过赵的母亲。我去过赵的老家。赵的老家就在场镇东边一公里外的涪江对面。三间石板房,几间木楼子猪圈,一棵柿子树和两棵老核桃树。我跟赵回去的那天,赵的母亲到一个叫锁江的地方照看月母子去了——赵的大嫂生小孩了,只有赵的二哥、一个看上去还有些稚嫩的矮个子在家。我跟赵买的肉。赵的二哥煮的饭。等赵的爸从卫生院下班回来,我们美美地吃了一顿。赵的爸是个朴实厚道的中医,一点都没有挑剔我,对于女儿的选择,像是百分之百地放心。我不知道赵的母亲的模样,也不知道赵的母亲的性子,但从她发布给赵的通缉令,我判定她是一个很毛、很血、又很恶的女人。然而,我又有些怀疑我的判定,那样的一个女人,又是怎样生养出赵这样一个美丽温存的女子的? 3天过去了。30天过去了。赵并没有断绝与我的关系。我们依旧以地下状态恋爱着。有知情人开玩笑问赵,这些天咋没听说官坝有死人的?官坝是赵老家村子的名。每每那时,赵都不言语,只是小笑,忧伤的眼眸里闪过一点希翼。 在受挫的最初的那些日子里,赵是相信她母亲会寻死的。赵每日以泪洗面,形容憔悴,衣带渐宽。有那么几天,赵似乎有了动摇的迹象,要屈从母亲。赵沉默不语,开始回避我,即使我搂抱亲吻,也不作丝毫的回应。如今想来,那些日子真是可怕。我把我的心画在木门上,将一把藏刀栽在心上。为了爱我什么都可能做。我当时真是那样决断的。 对于我和赵,那一年的前半个冬天是暧昧的。在那些黄昏的暧昧和暧昧的黄昏里,我们尝到的是别样的味道。自从赵的母亲回来,赵每天的晚饭都得回家吃。这是赵的母亲给赵下的死命令。我想,这个死命令除开经济上的意义,更多的意义在于掌握赵的动向。每天晚饭后,我都要散步去接赵。我有时接到赵在下场口,有时接到在水沟子,更多的时候接到在路上。有时到了赵老家对面的索桥头,也不见赵的影子,我就坐在桥头等。我看着赵从房子出来,像一个黑色的精灵,或者一只白蝴蝶,穿过核桃树,晃过柿子树,从一笼竹子背后闪现,沿着一根经常被山泉打湿的田间小道走来,走上桥的另一头。桥上时常都只有我们两人,甚至四野都只有我们两人。我们就偷偷地接吻,搂抱,很快又分开。有时正搂着,河边或公路上突然闪现一个人,吓得我们分开好久都还在哆嗦。有几回,我斗胆过了索桥,到了赵的母亲的地盘上,甚至看清了赵一家人吃饭的格局。 时间是最好的药。时间医好了赵的母亲,也医好我和赵。当然,在时间这副药里,也少不了赵的幺妈郭、我们的媒人李和赵的大哥凯这三种药引子的功劳,是她(他)们调配着时间,最终让赵的母亲接受了我。 六 又一个春天开始的时候,我过上了正常的恋爱生活。中午,我与赵一起去医院她老爸那里吃面条,晚上再一起过官坝她母亲那里吃肉。这样的日子差不多一直过到结婚。我就是那段时间开始长肉的。我几乎天天都要陪赵的爸喝两盅。我不嗜酒,但酒来了也不推杯。那些半肥半瘦的大刀腊肉真是好吃,油而不腻,回味无穷。还有锅贴饺,盐菜肉包子,吃起从未有过的感口。在平稳的恋爱里,酒和肉让我得到了另一种满足。 这期间,我们有过几次较长时间的分别。不是我去开笔会,就是赵去教育学院面授。赵参加了成人高考,考上了我读过的那所教育学院。 在初冬的一个小别里,赵来信告诉了我一个大胆的决定——她准备马上就嫁给我。赵在信中说:“……为了忏(悔)过,我想了很多……还是觉得应该对你有几分表示,你猜,我将给你表示什么?说出来会让你三天三夜睁着眼想我快快回来——我决定——我——决——定——回来后就和你(干脆痛快地告诉你,免得你垂涎三尺)去拿结婚证。哎呀,我的心紧张得快要蹦出来了。我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决定,你该明白了吧?嘘,不要出声,一定要稳起……”如今,我还清楚地记得我在赵透露给我的喜讯里等赵归来的情形。失眠。在漆黑的夜里,被爱情撞击,被思念覆盖。反复读赵的信,泪水反复地流。拿出相册看赵,看着看着,哭出了声。恋爱中的男人也能这般。屈指度日。黎明醒来,孤独得热烈,热烈地孤独。正中了赵的话——让你三天三夜睁着眼想我快快回来。 我是在一个阳光稀疏的下午去卫生院向赵的父亲求婚的。我揣着一包红梅。不知为什么我不是揣着一包红塔山。赵的父亲在忙,加之本来的心虚,我很久都没能插上话。现在想来,那时的我真是勇敢,为了爱情,该做的都做了,而且做得那样得体。我敢肯定,并非世界上的每一个男子都能这样做。等赵的父亲忙过,坐在单人沙发上,我才一五一十地说了我与赵准备结婚的事。说之前,我给他发了支红梅烟,并把整包烟给了他。“爸没有什么,很支持我们,说只要不影响学业,他们办就是了。”我在当天日记中写道。当天是1992年10月25日。 我与赵没有照结婚照。赵没有穿过所谓婚纱,我也不曾穿过燕尾服。我不知道赵会不会觉得是个终身遗憾。我觉得不是。如果硬要说结婚照的话,那就是我和赵在村委会楼上照的那张二人照。那是为拿结婚证准备的。照相的是一个跑摊的外地人。一张两寸的黑白照,赵左我右,赵穿着一件黑毛衣,披着发,梳着刘海,没有上妆。我穿着牛仔衣,头发不长不短,头微微向赵倾斜,左手从后面绕抱着赵的肩背。我们的表情说不上严肃,也说不上轻松,算是自然。这张黑白照朴素,自然,构图紧凑,又有层次,既表现出了天然的整体感,也使两张年轻的面孔得到了突出。 拿结婚证那天恰巧是“西安事变”纪念日。12月12日。都希望白头偕老。照迷信,这个日子是要回避的。我们却选择了这样富有变数的一天。 我们的恋爱已一年有余,彼此熟悉了对方。气味和口音。习惯和嗜好。性子和身体。我们“同居”也有一年有余,手的接触,嘴的亲近,肌肤的摩擦,目光的碰撞,都已经炉火纯青。然而,我们还没有真正成为“一个人”。不单从感情上,也要从身体上,从灵与肉的感觉上。 我们渴望着。我们把握着。 七 我和赵结婚了。在岷山丛中、涪江边上的一个乡村学校里。在温度渐高的冬末。没有雪花,没有玫瑰和美人蕉,连七里香和苦菜花也没有。有的只是薄云和稀疏的阳光,世俗的热闹和酒肉香,无尽的忙碌和疲倦。 新房是我与赵亲手打抹布置的。三分之一间普通教室。我找来石灰,将整个房间粉刷了一遍。粉刷房子那天,风很大,吹了好多苦楝树叶进屋来。记得那天还发生了一段插曲。赵收到了一封信和一份贺礼。信里说了些酸不溜几的话,贺礼仅有五块钱。为赵旧时班上的一个男生所为。那男生暗恋赵好几年了,听说赵要结婚了,就写信来“朽”赵。赵拿那男生的信要我看时,我正站在高架上粉刷天花板。赵一边解释,一边愤愤地骂那男生,并扬言要把那五块臭钱扔进茅坑。我相信赵。我相信那男生只是单恋。最终,我叫赵拿那五块钱称了卤肉下酒。 那天晚上,赵热了水,关着门,脱得一丝不挂,在浓浓的石灰味道里洗了澡。我也澡洗了。在赵和我眼里,这不是普通的洗澡,而是为新婚准备的洗礼。北风从门逢透进来,我们都感觉冷,但我们都不怕。那天夜里,我觉得石灰的味道很好闻。 婚礼是在官坝赵的老家举行的。一座刀砍斧劈的阴山的脚下。阳光一直都只在索桥那端和柿子树顶上一百米的高处。老房子里,柴火熏黑的箭竹子篱笆依旧,房梁屋角悬挂如绳的阳尘和斗大的蜘蛛网依旧,但热闹和心情是崭新的。核桃树和梨树都光秃秃的。显绿的是涪江边沙地的麦苗,院墙下的蒜苗和青菜。酒席是赵的母亲一手操办的。好几十桌。粉蒸肉和玉米老酒让人叫绝。我穿的是一套咖啡色的西服。县服装厂缝的。赵穿的是纯羊毛大衣。兰州货。我们佩带着新郎新娘花,人前人后,应酬着,脸上是莫名的光彩和本能的羞涩。 当午夜在我的掌中蜷缩为一枚黑宝石,你终于玫瑰般开放。芳香弥漫了整个房间,我顽固不化的长发都被煽动了。 我把玩着你最后的也是最昂贵的宝石。你的金纽扣让我眩晕。我看见无数的星辰由天空降临,落在你依稀的竹林,洁白让玫瑰凋敝。 歌声四起,天籁般滑过你瓷器的大腿,清脆的响声让灵魂挣断了钢丝。芬芳再起,我意识不到窗外有风。 当唇在战战惊惊中接触花瓣,露珠上升到了顶峰,血液在叶脉汹涌。 我知道每一花心都是危险的旋涡,稍有大意就会葬身鱼腹,但我仍不甘心只在花心绕一圈,仅仅享受一回水性的逍遥。 玫瑰,玫瑰,你把我的魂销了。魂是最好的东西,你怎么开了一次,就把我它销了? 我为我与赵的新婚之夜写下了这样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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