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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就象毛毛雨 铸剑 戴卫的姐姐在台上,眼睛画得又黑又大,象熊猫。她唱:“幸福就象毛毛雨……”。 站在后台、给画了浓眉毛红脸蛋的阿文问同样画成剑眉红脸蛋的王涛涛一个问题:“什么是毛毛雨?” 王涛涛是个圆圆小脑袋男孩,象一个娃娃一样,脸上显着一股调皮劲,他说:“毛毛雨都不知道,毛毛就是牛毛,毛毛雨就是和牛毛一样又细又密的雨,懂吗?” “噢——”阿文点点头。 阿文和王涛涛要说一段相声叫学说普通话。这时阿文偷偷瞧瞧台下那么多人,有小学的学生、还有一些厂里的叔叔阿姨。 人真多。 对,王涛涛嘴小小的,动了动。 然后两人一起看戴卫姐姐戴静正唱歌的背影,戴静已上五年级了,看上去很成熟,在阿文心里引起了一种隐隐约约的感情。阿文转过抹了红脸蛋的脸对王涛涛说:“戴卫他姐长得挺好看。” 王涛涛说:“胖了点,再瘦点就好了。” 然后王涛涛说:“范文文,你脸上两腮上的红看上去象黑脸上一边贴了一块红膏药。” 范文文说:“你也是,象两个圆太阳。” 两个人开心笑了。 从这边看去,台下铺开了一大片全是人脑袋。 为什么老唱一句:“毛毛雨。” “为了强调,”王涛涛说,“快轮到我俩表演了,别忘了词。” 阿文和王涛涛早就准备这块相声了,那天黄老师站在讲台上对大家说:“我们学校要开展学校文艺会演,每个班出三个节目,我们有六个组,就是说每两个组出一个节目。” 当时教室里挺暗,大家的脸都是黑魆魆的,只有一百只星星样的眼睛闪闪发光。 这时,下课玲响了。 黄老师补充了最后一句:“希望大家一定要重视,这次演出班干部要以身作则。”说完黄老师松手把教鞭放在桌上,抓起书来就走了。 阿文和同学们一同冲出了教室的黑暗,冲入到微弱的桔红的夕阳的余光中。 阿文和第一小组组长姜小梅及第二小组组长赵向阳凑在墙角那儿,挺庄重地样子。 第一小组长姜小梅非常瘦非常高,象一根水灵灵的绿豆芽。他红红的小嘴动了动,一双小小的眼睛充满担忧地说: “怎么办呢?” 阿文说:“不要怕,不要怕。我们准备节目。”说这些时,阿文心里也没底。阿文看到一、二班的小兵们抓着书包象风一样刮跑了,边跑边笑着瞅阿文、赵向阳和姜小梅的尴尬相。 这时王涛涛凑过来了,他头发卷卷着,眼挺大。 王涛涛说:“大官们开会了。” 姜小梅白了王涛涛一眼,姜小梅是单眼皮,所以白楞人很有特色。 赵向阳说:“大班长你说这个节目吧。”赵向阳说话小小的,象是今天嗓子有点发炎,他说:“大班长,我不能表演节目了。” 教室门口除了另外4个小组的班干部在讨论演戏的事外,其他学生统统冲回家吃饭去了。 阿文说:“跳舞不行,我太胖。” 姜小梅说:“我太高了,再说我也不会跳舞。” 赵向阳没说话,他身后的王涛涛咯咯笑了两声。 “笑嘛,笑嘛,”姜小梅冲着王涛涛使劲伸脖子,吐舌头,单眼皮的眼睛使劲闭着,“你不出力就走,让我们组荣誉扫地。” 王涛涛小脸上油油亮亮的泛着夕阳的光,他说:“我说你们呀,咱们准备个相声。”说着从背后变魔术一样拽出一本儿童世界。 相声我可不会说,姜小梅站直了身后把脸往旁边一转,象是闻到了什么难闻的气味。 赵向阳说:“我嗓子发炎,不能上台发言了。” 阿文说:“那怎么办呢?” 对,那怎么办呢?一群麻雀飞到住宅区那边去了,他们的叫声听起来也象问那怎么办了呢。 王涛涛把书包扔在地上,很亲热地挤进来,靠着了阿文,并排站好,两手放在前襟,象正端着什么似地,身体晃了晃,他对赵向阳和姜小梅说:“你俩看我俩合适吗?”。 还没等楞棵棵的姜小梅和赵向阳反应过来,王涛涛连忙热心地解释,“你看,大班长高,我矮,他胖我瘦,他和善,我油滑,不正象说相声的?” “对吗?”他又追问了一句。 姜小梅这下开心了,咪咪着眼笑了,转脸对赵向阳说:“真象,还真象呢。”“我们回家吃饭了,你们俩在这儿商量好了吗,走,我们走。” 于是姜小梅和赵向阳都哼哼着歌如释负重地离开了。 王涛涛冲他俩的背影耸了耸鼻子,然后转脸对阿文说:“甭理他们,我们来演。” “好吧”阿文小声说,忍不住又往姜小梅他们走的方向望了一眼,一双归鸟疾飞如箭,掠向住宅区那边。 阿文觉得肚子吱吱叫了一声。 “叫什么名字?”阿文问。 王涛涛说:“你问谁叫什么名字?噢,你说相声,叫学说普通话。” “什么意思呢?”阿文肚子又吱吱响了一声。 王涛涛非常投入地展开那儿童世界大画报,用右手抓住,左手点的那份杂志页哗哗响,转过脸对阿文讲,他说:“有甲,有乙,甲是你,乙是我…” “甲是什么东西?” “甲不是个东西,是老师。” “噢”,阿文说:“那我就演甲。” “乙呢?” “乙是一个学生。” “噢。”阿文说:“你演乙合适。” “那我就讲给你了”王涛涛说。 阿文没做声,又一双鸟疾风如箭,掠过头顶。 “你听了吗?”王涛涛又说。 “听了,听了,我正听呢。”阿文说。又有两只鸟飞回家,阿文想。 “我是乙,也就是你的学生。” 阿文看着王涛涛,点点头。 阿文发现其他组的人都走了。 “我表弟是你的学生。” “噢。” “我表弟是南方人,不会说普通话。” “于是他就学说普通话。” “对、对、对、对,你真聪明大班长。” “聪明什么。”阿文说。“相声不就叫学说普通话吗?接着怎么了?” “我表弟学了一句话。” “什么话?” “老师你好吗?” “啊,结果怎样了呢?”——阿文实在觉得有些累了。 “他说成了老师你妈好了。”说完王涛涛咯咯地笑了。 阿文也咯咯呼的笑了。 两个人的笑声在暮色中空荡荡的,校园中显得格外响。 第二天晚上,阿文他们还有另外几个组要排节目了。在教室里他们把前排的桌子往后挤,留出一个挺大的空间。 另外两组一个小合唱,《伟大领袖华主席》,一个舞蹈《我们心向共产党》。演舞蹈的女孩们中领舞的那个女孩叫王红,扎着两上小刷子,很活泼的样子。 她领着四个女孩在设计舞蹈动作,阿文和王涛涛坐在桌子上,两腿耷拉着,荡来荡去。 四个小合唱也站在一边看。 王红说:“我们都是向阳花,这句应这样”说着他双手指伸开,把胳膊向前上方伸着,说:“就这样,”说着她俩手动动,“我们都是向阳花。” 王涛涛拍拍手,同意。 一个叫小丽的女孩子很讨厌王涛涛说:“去去。” 然后她说:“我认为应当这样。”然后她比划着,两胳膊同时往左上伸,又同时往右上,两眼看着两手的指尖。 于是跳舞的女孩子开始乱起来。 这时阿文突然说:“王涛涛。” 王涛涛看女孩们吵架看得正带劲,他说:“什么?” “你演甲。” “我演乙。” “为什么?” 阿文眼睛瞅着王涛涛亮亮的眼睛说:“我演不好老师。” 其实不是这样的,阿文是不愿意在排练时总练那一句词,那句词是这样的,当乙的小表弟见到甲也就是阿文时说:“老师你妈好!”阿文应当说这样一句台词:“我妈早死了,他怎么问我妈好!” 阿文最不愿说这句词了,但他没对王涛涛说。 这时一阵掌声响起象一阵雨水一样把阿文淋醒了。 戴卫的姐姐戴静的“幸福就象毛毛雨”唱完了,下面弟弟、妹妹、姐姐、哥哥、叔叔、阿姨都使劲拍手。 阿文看着台上戴卫姐姐成熟的身体想:“真漂亮呀”,想着想着阿文就觉得自己的行为愧对一个少先队员的光荣称号。 要是能和我在一起说会话多好,阿文看着充满幸福的戴卫姐姐从身旁走过去。 这时王涛涛拍了一下阿文的大脑袋。 “别忘了台词。”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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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 秦惑 (一) 我和眉是那种容易被人忽略甚至遗忘的人。因为我们都甘于寂寞与平庸。我们只知道毫无选择地一天一天地重复着自己的命运。 我们在高二同班了一个学期,但均未意识到彼此的存在。一直到高二的下学期,重新编排座位的时候,我才知道班上有那么一个叫眉的小女生,眉也才知道有那么一个叫秦惑的人。因为我们已经成了同桌。 眉朝我笑了笑,然后低声告诉我她叫眉,是通校生。我点了点头,告诉她我叫秦惑。眉张口想再说些什么,但终究还是归于沉默。因为我已经开始做那永远也做不完的练习题了。我是一个沉默得有点自闭的人,眉或许已经感觉到了。 其实,眉也是一个话不多的女生。我感觉得出。 眉的头发并不长,刚到肩膀,还不是披肩长发。 眉喜欢穿黑白相间的短袖。纯白色的短裙。浅蓝色的凉鞋。乳白色的短袜。背一个红色的大书包。眉这样的打扮我是在与她同桌一个月以后才注意到的。 那天下午吃过晚饭,我便早早地来到教室,呆楞着想写点什么。这时,眉就进来了。步子很轻盈。她朝我笑了笑。就在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她的笑很熟悉。于是我也笑了。然后我就下意识地打量着她的这一身打扮。我觉得这样的打扮对她来说,应该是最合适不过了。有种难以描述的和谐美。 我想写点什么。关于你的。我说着。 关于我?眉依旧是笑了笑。 恩。然后我就写了一篇短短的小散文。不久,那文字便发表在当时比较流行的杂志《中学时代》上面。 拿到样刊后,我首先给眉看了。她看了很多遍,转身,微笑着对我说,恬静而幽雅,温柔而安详,你可把我写得比我本身好多了。 我是完美主义者。我也笑了。 眉指着那段描写她衣着的文字说,她有很多套这样的衣服,整个夏天差不多都是这样打扮的。她说她是一个喜欢永远的人。所以无论什么东西都不想轻易去改变。说着她笑着问我说,这是不是叫老古板? 我再次笑了,说。如果改变后不比从前好,那就宁愿不要去改变。 …… 眉告诉我说,她喜欢黄磊的音乐,喜欢他如水般清浅的忧伤。我说,我也喜欢黄磊的音乐,喜欢他远离喧嚣的宁静与安详。我们还说到了理想。我觉得,对我们学生来说,理想已经逐渐被老师和家长单一化了。我们原本的理想早已在我们踏进校门的那一天便偏离了它的轨道。扭曲与变形。 眉笑了笑跟我说她小时候的理想。她说她当时最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当一个水果店的老板,因为这样就不愁没有苹果吃了。说到现在的理想,她也只有叹气。她说,在很多情况下,我们活着都不是为了自己的理想。我们原本的理想被遗弃在世俗的荒山野岭里。它们在四处呼喊着它们主人的名字,可主人却早已身不由己。这是一个没有理想的时代,我们唯一拥有的就是彼此的安慰罢了。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我不知道为什么两个话不多的人能够聊上两堂晚自修。往昔的我是不会和别人聊上三句话的。因为我一直认为,很多话不说比说了好。还有,我是一个不喜欢废话的人。可对眉却说了那么多废话。 (二) 我们的平凡让我们无法摆脱命运的摧残。我们在彼此安慰的同时,也不得不苦苦挣扎于一套又一套的模拟题里。 那段日子里,学生里面极其流行韩寒,不可一世的人越来越多。我觉得,他们所谓的叛逆也就是目中无人的另一种说法罢了。我和眉也是叛逆的,只是我们的叛逆是潜藏在骨子里头的,它和我们的血液交融着。而他们的叛逆是显露在外的,只要流行风一过,一切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那种无家可归的遍地飘飞的叛逆不知道是值得庆幸还是值得可怜。 我和眉都不愿意成为分数的奴隶。但这并不代表我们根本不在乎分数还有那几乎毫无实际意义的排名。我们也都知道,有许多东西在我们的将来未必可以用得上。或许可以说,绝大部分都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但这并不说明我们就可以放弃不学。真正的叛逆是将叛逆潜藏在心里的。我们将自己扔在题海里,忘却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我和眉的学习属于中等偏上的。当然也就是比较平庸的那种。中等是最不容易受别人关注的。尤其是老师。因为那是一个群众性的概念。群众尽管创造了历史,但真正被历史记住的关注的往往是绝少部分的人。 我们偶尔也会聊聊现行的教育体制,我们和很多人一样对它不满。只是我们已经习惯了屈从,从来不会走到与它对立的一面。我们知道,我们的力量是弱小的,甚至是微乎其微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屈从比反抗要明智得多。 我们在屈从之中一天一天地重复着自己的命运。 (三) 转眼就是高三了。高三的我们还是当初的我们。像我们这样的人是不会有太多的改变的。 我和眉还是同桌,只是座位变了,变在了第四组第一排(以前是第一组第二排)。那是一个与世隔绝的角落,上课的时候如果开着门,我们是根本无法看清楚黑板上写什么的。不过,到了高三的学生,看不看黑板已经没有多大关系了。 我和眉都明白,我坐那个位置的直接原因便是,在上次期终考试上我的成绩并不好。由原先的中上等到了现在的中下等。按照常理说,像我们这样的普通高中,成绩在中下等的学生是考不上大学的。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现实的人莫过于老师。升学率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奖金。当时在我们学校,考上一个重点大学就奖给老师1000元,一般本科则500元。而重点大学与一般本科是只有成绩在中上等的学生才能考上的。所以他们便成了老师的重点培养对象。他们坐了班上最好的座位:第二、三、四排。课外老师还给以开小灶。 眉的成绩应该比我好多了。她依旧稳居中上等。她应该可以坐到第二排的。(第三排是成绩最好的学生坐的。当然也包括那些有点后门的学生。第二、四排则是中上等的。)但眉并没有去,她说她不习惯那种充满功利色彩、特殊得让人恶心的座位。接着她笑了笑说,如果她不和我坐在一起的话,也许以后就看不到我写的文章了。 (四) 水瓶座的男生神秘得让人着迷。这是眉在一次晚自修上告诉我的。当时我正在做一套由黄冈中学出的数学模拟题。耳边挂着耳塞。我喜欢一边做习题一边听广播。尽管电台的DJ一个比一个糟糕。我喜欢的根本就不是DJ那破嗓子,而是它的背景音乐:黄磊的《背影》。一个幽幽的来自车站的声音向你讲述一段离愁别恨。默默地倾听,并没有太多东西让人去追忆。只是在那声音消失以后,你会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我听着听着就忘记了做习题,只是漠漠地呆望着窗外那无底的夜空。眉就是在这个时候对我说的。然后她告诉她是天秤座的。后来,我在一本关于星座的书上得知,与水瓶座最适合的星座便是天秤座了。 你现在听什么歌?眉扭过头笑了笑问。 《背影》。 觉得怎么样? 很棒! 说着我就分给了她一个耳塞。她接过耳塞,依旧是笑了笑。然后轻轻地挂上了。偶尔还会随着音乐哼出些声音来。我会有意无意地看看她,她也会有意无意地看看我。当彼此的目光交织的时候,我们都给对方一个微笑。 (五) 眉的生日那天,正好是星期天,不过学校已经组织补课了。我觉得,补课对很多学生来说没有实际意义的。只不过是寻求一种心灵安慰罢了。这是对学生而言的。对老师来说就不一样了。高额的补课费可以带来直接的经济收入。在补课期间,老师们上一堂课就是60多元。知识经济时代在非经济区的校园里得到了最直接的体现。 那天,我们逃课了。眉说想去我家。她想亲自看看我笔下那座被世人遗忘的落后却又美丽的村庄。眉依旧是那身打扮,只是头发扎成了两个麻花辫。我们是坐车去的,车只能开到街上,然后就要步行三十多华里了。 到了街上,我们得先买一点吃的东西。我想,对眉这样的城市女孩来说,步行三十多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是山路。我买了两片面包,两瓶纯净水,还有两包干的梅子。我知道,大热天吃这些东西简直是受罪。但对我来说,已经很奢侈了。当我把一包梅子递给眉的时候,却情不自禁脸红了。因为包装袋上分明印着三个红字:老婆梅。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自己这样做很不妥。于是我费劲地向她解释着一些什么。只是越解释越说不清楚一个所以然。最后只好生硬地说,这个,其实,本来没有,不是那个意思。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那么紧张,紧张得有些可笑。眉望了我一阵,接过那包梅子,笑了笑不语。留给我的只有脸红。 山里到山外,连着三十多里的山路。或许这三十多里并不遥远,却已经足够形成两个陌生的世界了。我想,山里的有些人是注定一辈子也无法走出那三十多里的;山外的有些人也是注定一辈子无法翻越这三十多里的。那三十多里的山路,成了他们生命里的一段距离,永远荒芜着。 我也相信,眉的这一辈子也一定不会走上比这更遥远的山路了。眉跟着我在山路上穿行。翻过两座高山,穿越一片针叶林,沿着一段弯弯曲曲的水渠走上大约三华里便到了我的家乡。而家就在那片碧蓝碧蓝的湖水的尽头。那棵参天古枫之下。 我并没有带眉去我家。在那座小山村里,青年男女走在一起只有一种可能:夫妻。你若加以解释只能是越解释越没有人相信。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避开。我带她来到水边一块巨石上坐下了。我知道,我们还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回学校。 斜阳照水,水映青山。这样的景致,身居高楼、每天穿行于石头森林的眉是不会有多大的机会看到的。我们肩并肩地坐着,静静地望着远方。远方,夕阳一点一点地下沉。落入水底,水面一片繁华。眉让我唱歌,并不是《生日快乐歌》,而是黄磊的《背影》。唱完了,回转身,发现眉已经泪湿了双眼。她张口想说点什么,只是欲语又停留。而就在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我很在乎她,不过我也没说什么。 有些话,不说比说了好。 (六) 高三下学期,我住在学校外边。我并没有别的同学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我知道,住校或者在外边租房子住对我的高考都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老师发的那些高考模拟题我会尽力去做的。实在做不完的就扔在一边,再也不去理会它们了。我们多少都应该给自己一些空闲,要不就容易把自己遗忘的。——那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当时,我看见许多同学都搬离了学校的宿舍,留下的空间实在让我觉得很奢侈,于是,我也跟着离开了。 我租的那房子是眉和我一起去找的。——在她家的附近。我们差不多找了整整一个上午,最后才选中那间的。条件很不错。一间小阁楼。旁边有一棵很高大的梧桐树。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安静的。那种感觉很好。 看好了房子,然后就是与房东砍价。开始到结束,我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全是眉说的。眉砍价的方式和我见过的许多人都不同。她很镇定,很自然。所有的局面全都由她控制了。所以只说了几句话,房东就答应以最抵价租给我:每个月50元。 白天我一般不过去那里的。只有晚上才回去。下了晚自修,我们便一起回去。眉有一辆自行车,蓝色的。我是没有学会骑车的,所以是她载我。后来我花了一周的午休时间学会了。眉便代替我坐了后架那位置。她说,我骑车的样子很难看,像马戏团的猴子。不过她说她喜欢那样子,至少比笨熊好看一些。我没有看过自己骑车的样子,所以对她的评论不会过多地在乎。 我们天天都是这样。晚上一起回来,第二天早上再一起去学校。每天早晨五点半,眉很及时地出现在阁楼旁边的那株梧桐树下。有时候,她在下面喊我的名字,然后,我蓬头垢面地跑下去跟她说,我还没有刷牙。 (七) 2001年2月14日。情人节。 在我认识眉之前的十七年里,没有一天是很特别的。这十七年里的每一天都和我一样平凡得不为任何人知晓或者记住。那十七个情人节,我和天下所有的人一起度过,也等于我一个人单独度过。而生命里的第十八个情人节,我是和眉一起度过的。 那天我觉得很奇怪。校门口那些花店还有精美礼品店里的生意的超乎寻常的红火。我看见很多年龄最多十三四岁的初中生,手里却捧着一束玫瑰花,站在某个角落里踮着脚尖焦急地在等待着一些什么。我真的不明白,为何在这般荒凉的城市里,那么一天竟然如此的有人情味。我知道,那是别人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和我真正有关系的是那些干巴巴的高考模拟题,做完了黄冈的,又来了海淀的。无聊时想想,如果国家教育局真的取消高考制度的话,真不知道要有多少人因此而失业,尤其是那些只会卖试卷的人。 下了晚自修,我和眉与往常一样——我载着她回去。到了住处,我跟她说了一声再见转身便要上楼去了。 今天是情人节。眉忽然开口说话了。她的声音很低,不过,已经足够让我停下脚步了。 我转过身,默默地望了她一阵。她微微地低下了头。昏暗灯光下的我们,彼此都沉默着。 这时,只见一只大手握着一只小手。小手使劲地挣扎着想摆脱这一切。大手却越握越紧。战争只持续了片刻,小手便不再动了。任由大手如何地握着。大手也不再那么用力了。 大手扭过头,偷偷地看了小手一眼,却发现小手也这样偷偷地看着自己。于是,两个人都红着脸低垂着头。 我该回去了。小手轻轻地从大手的手心里头滑了出来。大手想再挽留住一些什么,但却呆楞在了半空中。 眉回去以后,我去花店,买了一枝红艳艳的玫瑰花。可不知怎么,我却一直没有将它送给眉,而是把它放在了窗台上。看着它一天一天地凋谢与枯萎。 那是我生命里的第一枝玫瑰花,在初春的风中逐渐变得苍白而没有温度。 (八) 榕树下的一位朋友曾经给我这样的留言:“高中三年下来,锈迹斑斑的生活不曾给我存下任何的留恋。我觉得,我是在一座荒芜了近千年的院落里呆着呆着就呆完了三年。高考这一棒子把我所有的梦想全都敲碎。梦醒后的我,走到镜子前面,却发现镜子里的人自己根本就不认识。于是我又呆楞着,仿佛还在等待着一些什么似的。只是还来不及让自己弄明白到底为何等待,我却已经被生活从那结满蛛网的窗子里扔了出来,在陌生得荒郊野外摔得支离破碎。” 上大学并不是我的梦,所以它也不会破碎。水瓶座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尽力就一定会做得很好。那也是眉说的。只是在她说那句话的时候,她已经不是我的同桌了。她已经在开往北方的列车上。 那是高考前一个月的事情。眉告诉我说,她要去北方的一座城市。她的父母花了5万块钱给她 买了那座城市的户口。因为那里的高校录取分数线相对更低一些。所以,应该比较容易考上那些好的大学。 那天,我去送她了,尽管她的身边伴有她的父母。 自始至终,我都沉默着。只想默默地听她说些什么。而她也没说太多,木木地说了几句。然后便开始低声地哼着黄磊的《背影》。再然后她就走了,掩着脸上了列车。 列车开了。 离别也来了。 眉把头探出窗外,勉强朝我笑了笑,忽然之间却又哭着对我喊道:我会想你的! 接着,列车便缓缓地将眉带走了。 当所有的人都散了,只有我在那里呆楞着。其实,我很想对她说一声:“眉,我会用一辈子来想你的!”只是一直说不出口。 有些话,一旦不说就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说了。 离开车站,我发现很多人都哭了。 只是我,想哭却没有眼泪。 (九) 高考结束以后,我独自去了北方的那座有眉的城市。呆楞在陌生的城市里,举目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我知道,我在寻找着一个女孩——她喜欢穿黑白相间的短袖。纯白色的短裙。浅蓝色的凉鞋。乳白色的短袜。 陌生的城市,穿行着无数如此打扮的女子,只是没有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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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校门八百四十七步 秦惑 (-7) 满是泥泞与坑洼的双港路,秋风加冷雨。偶尔有几辆车经过,轮胎飞过那小小的积水洼,黄黑色的污水向两边溅了开来。他走在这条路上,一个人,但一点也不显得孤独。他默默地数着自己的步子,样子很认真。他决定离开校门八百四十七步,漫无目的地离开。 他自己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只知道已经离开了校园。耳边放着王杰的《回家》,不时也哼一句。Sony是走私的,音效却很不错,是上次去市内买的,花了357元。当时以为捡了个大便宜,回来才知道多花了100多元。——产品好不好是厂家的事,价格贵不贵是商家的事。厂家走私并没有什么值得谴责的,至少他们保证了产品的质量,要怪只能怪商家唯利是图!他从来就是这么认为。他甚至还认为,商家唯利是图也是可以理解的,商家如果不唯利是图的话,那不成慈善家了? 一辆汽车从他身边驰过,地上的污水溅在了他白色的裤子上,他恶狠狠地骂了一句“王八蛋”。然后从口袋里抽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擦不干净,只好让它这个样子。转而一想,这白色的裤子染上点别的颜色也未必不是好事,至少让人觉得色彩丰富一些。所以也没有必要多加计较。 (-6) 路边有几个小食铺,虽然不至于苍蝇嗡嗡叫,但地上那溅起的污水难免飞进锅里。他是从来不吃这些小食铺弄的东西的。上学期有女朋友的时候,被迫逗留了12分15秒。女友说,如果不陪她吃那些小食就分手。那是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因为那次吃到的龙虾有股强烈的臭味,而女友却毫无感觉,宛如得了鼻炎或者感冒。最后他们还是分手了,看来,分手和一起吃那脏东西是没有必然的联系。 他和女友分手的时候有一句“名言”他到现在都还记得。已经到了无法挽留的地步,于是他对着电话狂吼:“失去我,你一定会后悔一辈子的!”说完这句话大约需要两秒钟时间,这两秒钟也简单地结束了一切。他很清楚,后悔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只有一个人,你的毅力再坚定也无法真的一辈子后悔下去,所以只是说说而已的。这年头,谁离不开谁啊?!分手也好,反正自己再也不想和她僵持下去。 没有了牵挂,你一个人可以出去尽情地混蛋,没人说你睬你理会你。——好像有牵挂的人也一样可以出去尽情地混蛋。只是混蛋一两次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这样漫无目的地混蛋下去。每个人混蛋完了,总难免要想想那没有将来的将来,这是一件比较遗憾的事情。他与女友之间说过的那一大堆如破铜烂铁般的誓言,想必彼此都已经忘却了。他们都知道,那些所谓的承诺都是说来玩玩的谎言,但恋爱中的男男女女就喜欢这样骗来骗去,因为那才叫情趣。人这一生绝大部分时间是生活在彼此的欺骗之中的。可惜不是完全的彻底的欺骗,若能一辈子都活在谎言中,想必要比活在这半真不假的混蛋社会里更有意思。想起女友,他却忍不住记起那位学会计的女生,他觉得自己现在特别的喜欢她,有去年他喜欢女友时的那种感觉,或者更加的强烈那么一毫升。 (-5) 他用了8个月零3天的时间去观察这些小食铺,得出的结论是:在那里吃东西的往往是女生,偶尔有几个男生也是被他们的女朋友强迫的。这点他就有些不明白了,因为女生好像都比较爱干净,在食堂打饭不小心被某个丑男碰了一下,回去洗澡很可能就要洗上七八桶水。而且,此后必定觅得人少的时候去用餐。可在这种脏兮兮的地方却能吃得不亦乐乎。他想不通,所以也懒得伤脑筋。如果这世间的事情都必须弄清楚个为什么,那么,绝对没有人去鬼混。没有了那些鬼混的人,这世界难免会更加的复杂。 迎面走来一女生,衣服单薄,脸蛋白皙,胸部极为丰满,腰肢特别纤细……他的目光在她的胸部特别地停留了一阵。他的心不禁有几分躁动,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脑后飞来十个字:“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他转身看了看,那女生却扭着屁股头也不回地走进了校门,那一本正经的门卫也情不自禁地多看了她几眼。他忽然奇怪地想着,这女人一定特爱照镜子,要不没那么自恋。其实,自恋与爱照镜子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他就喜欢把它们扯在一起。 (-4) 天空下起了小雨,雨水湿润着他凌乱的头发,发丝垂下遮去了一只眼睛。他没有心情去拨开那发丝,只是无聊地走着。不时数着自己那没有规律的步子,对他来说,那仿佛是一件特别有意义的事情了。路边有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正麻利地捡着垃圾堆里的废品。他停下了,漠漠地看了一阵,开始和老人搭讪,“您这样一天能挣多少钱?”“三四十块吧!”老人笑了笑,一脸的自豪,可转而却又十分的无奈,“我那混蛋儿子啊……唉!真混蛋!”“唉!”他也跟着叹气,不过他更关心的是:父亲拼死拼活地在地里干一天竟然抵不上一个捡垃圾的老头! 这并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这年头,没有什么不可能。不可能的是人们的梦幻,只有梦幻才是永远不可能的。但再仔细想想,有时梦幻也是可能的。 (-3) 说到父亲,他就记起了那柄陪伴了父亲上半辈子的斧子,想必也将陪伴完父亲的下半辈子,那或许是一定的。当然,记起的还有父亲的那条患风湿病的左腿,那条腿是和那柄斧子连在一起的,也是和这个贫困的家庭连在一起的。他有时候很不孝顺地想,其实,父亲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父亲的一双手、两条腿还有那柄斧子,有了它们就可以支撑起整个家庭了。一个男人的伟大不在于他有多么辉煌的事业,多么让人羡慕的权势与地位,而是看他如何挣扎着去维持属于他的那个家庭。 父亲为了这个家,赔进了一条腿,当然远远不止这些。他是记得不怎么清楚,只是偶尔听母亲说起。他刚出生的那些日子,家里缺钱少粮,吃了上顿没下顿。父亲只好上山去砍木头来卖给别人。这季节雨水多,出去难免浑身湿透,湿衣服穿多了,风湿病这劫逃也逃不了。他想,那条左腿肯定是在某个多雨的春天再也无法忍受父亲那种无休止的摧残,于是和父亲闹起了别扭,一直这样僵持着。 那个春天是属于父亲的春天,一个永远也回不去的春天。父亲那条左腿上的某个关节也就这样被遗忘在某场已被人遗忘的雨水中,再也找不回来。父亲砍了半辈子的木头,终于也把自己的一条腿砍给了某一座大山,也是砍给了这个贫困的家庭。 (-2) 他继续朝前走去,依然默默地数着自己的步子,一双冷漠的眼睛望着这座陌生的城市。点燃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的烟圈一个接一个地在空气里消散。在他眼中,那景象就是一幅美丽的图画,他很得意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还没有欣赏完,他就觉得心里很难受,还被呛得咳嗽不停。——他并不会吸烟,只是觉得实在无聊的时候才玩一两支。 顺手打开随身听,里头放的是王杰的《伤心1999》。他并不喜欢王杰的歌曲,具体地说应该是不喜欢那种伪装出来的伤心。他笑了笑想着,如果谁给他钱,说不定还能出一首《伤心2002》或者《伤心2008》。但他喜欢里面的那句:“台北的黄昏,人海在浮沉我也在浮沉。”偶尔也吼几声,听着仿佛是从哪里跑来了一匹饿了几天的野狼,自己都觉得难受。曾经他喜欢周华健的《朋友》,不过现在是没感觉了,他把“朋友”解释为:“会借钱给你的都是朋友,会帮你打架的都是兄弟!”他觉得,朋友不过如此。 (-1) 走到双港桥,他站在桥头,漠漠地望着轰鸣而过的火车,还有火车过后那剩下的僵卧的铁轨。他陷于沉思,可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想了些什么。他甚至开始嘲笑那些看见什么事情都大发感慨的人物。他觉得,那些所谓的感悟,只不过是一部分愚蠢的人用自己愚蠢的理论来教训那些比他们更愚蠢的人。真正的智者,不会随便接受别人的大道理,更不会轻易把自己的大道理灌输给别人。想着这些歪理,忍不住笑了。随身听早就自动关闭了,耳机却还斜斜地挂着…… (0) 他走进一家网吧,里面挤满了人,几乎都是玩游戏的,而且大部分是学生,年龄不足八岁的小学生也有四五个。一股浓浓的无法描述的气味呛得人想呕吐。转了一圈便走了出来,在那些游戏者的叫喊声中,他朝着远方走去,漫无目的地走去。 那陌生的熟悉的路把他诱往他并不喜欢去的一些地方,他认为那是路的错,或者是脚的错,但绝不是自己的错。这时,他已经一共走了八百四十七步。他停住了脚步,望了望周围的一切。忽然间,他看见那位学会计的女生变成了一只嗡嗡叫的红头苍蝇,而且,正不知疲倦地朝着那些小食铺飞去。接着,他就发觉,自己并不是那么喜欢她…… 附:双港路为本校附近的一条黄泥路,能行车。路两边是一些小卖部、小食铺,还有网吧。双港桥为双港路上的一座桥,双港桥下则是京九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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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快来 老虫 秋天快来 一 西双版纳街头冷冷清清,偶有几个过往的行人,却也都行色匆匆,我站在一个十字路口,站在一个钟楼的下面。时间过得好慢,我从一数到一百,再从一百数到一,反反覆覆地数,用这种无聊的方法来打发无聊的时间。 有风从很远的地方吹来,我感到有些冷,忙用手把领子翻起来,紧紧围住脖子,秋天终于来了,我看见街道两旁的那些落叶树在秋风中瑟瑟发抖。半黄的树叶一片一片地飘落,有的落在地上,有的随风飞起。我低头,我不知道自己这个秋天站在这里,不知道下个秋天自己会漂泊到哪?西双版纳,还是遥远的北方? 背后有人拍我的肩膀,我转过头去,阿强站在我的身后笑吟吟地看着我。我伸手给了他一拳说,你去干嘛了,怎么这么晚才来。阿强理直气壮的说找人。他的话音还没落,十字路口的南北两端马上又冒出些人来。拉拉,兔子,白菜全都来了。我的视线停留在我的左手边,兔子站在那里,婷婷玉立,风将她的秀发吹得凌乱,可这并不影响她的美。我转过头去,避开兔子的眼睛,因为看到她的眼睛会觉得有些别扭,自从兔子和阿强好了以后。 人到齐了,喝酒去。拉拉在那儿嚷嚷。拉拉是个出了名的酒鬼,可别看她瘦小个儿,名不见经状。他那肚子却可以用海量来形容。我,阿强,拉拉三个人,从小玩到大,可每次喝酒,我和阿强通常都会被拉拉灌得人仰马翻。 我们在经常光顾的那家小酒吧里坐了下来。啤酒很快就上来了,满满地摆了两大排,从桌头到桌尾。我倒吸了一口冷气,看看今天的酒瓶就知道无法全身而退了。服务员很快又上了几听饮料,拉拉很绅士,为自己叫了酒的同时仍没忘记我们的女同胞。 我故意坐得离兔子远远的。兔子和阿强坐在一起,两个人在亲密地说笑。兔子是我最喜欢的女孩子,当然,也是我们的朋友里最漂亮的女孩子。其实她的真名叫做白翎,只是大这都喜欢叫她兔子。这些年来她和拉拉我们混在一起,我,拉拉,阿强,谁都喜欢这个漂亮的兔子,可是,谁都没有勇气说出口来。 回忆起往事,我的心中满是悲凉。前些日子,阿强打电话过来说:虫子,能不能帮我写封信。我问他:你看上了哪一个女孩子。可阿强不愿说。我花了一个晚自习帮阿强写了一封极其肉麻的情书。第二天给阿强送去。走的时候还对阿强说成功了要请客哟。谁知道阿强在第三天就牵着女朋友的手走在了大街上。让我们想不到的是,阿强的女朋友不是别人,正是漂亮的兔子。这时,我才感觉到失去了什么。 坐在圆桌上,大家有说有笑,许多天没见面了,一见面似乎有一篓筐的话要讲。阿强和兔子坐在一边幸福地咬耳朵,不时地发出一阵欢笑。拉拉扯着旁边的一个女孩子讲笑话,那一个女孩眼泪随着笑容在飞。只有我静静地坐着,无话可说。 我把所有的杯子倒满酒,然后抬起一杯来对拉拉和阿强说:咱三兄弟好久没聚聚了,这一杯,干了吧!然后一仰而尽。拉拉有些吃惊,他说虫子你今天怎么了,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说完后也一仰而尽,阿强把手从兔子的后背抽出来端酒,在这个时候,我偷偷地看了一眼兔子,她装作不知道,只是静静地看着阿强。我的心里又一阵抽蓄。 或许,一个梦想的破碎终究是件很残酷的事情。一份心中珍藏的思念在瞬间化作虚无,化作片片碎去的落花,我感到全身上下透底的冰凉,眼眶有些湿湿的,兔子选择了阿强,从此以后,我再也无法想念,也不能思念,因为,阿强,是我最好的朋友。 抬起酒杯,将感伤深深地埋藏。拉拉他们在我的视线中,我把酒杯翻起来的时候,不知道是否也在他们的视线里。当一大杯啤酒灌入嘴里的时候,感觉苦苦的。 我一杯接一杯的喝酒,也一步接一步地迈向迷醉。也许,酒醉-伤身,酒不醉-伤心这一句话从来都没有错过,只是我一直不曾接受而已。酒已经喝得差不多了,酒瓶子空空如也,我有点头昏,却指着拉拉让叫帮我叫酒,拉拉说:虫子,你醉了。我摆了摆手说:拉拉,我没醉,我还要酒。 兔子在这个时候站起来,她说:虫子,我送你回去吧?我醉眼迷离地看着兔子,重重地点点头。 兔子扶着我摇摇晃晃地向门外走去。我不知道兔子为什么会主动送我回去,从她的眼神里我感到她有话要和我说。走出小酒吧,夜风轻轻地拂过面庞,带着丝丝凉意,因为有许多霓虹灯,所以天空中看不到星光的闪烁。我被冷风一吹,感觉到清醒了许多。兔子就这样扶着我,一步一步地向我家走去,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兔子很认真的看着我,她说:虫子,要是以后再碰上了好女孩,勇敢一点,千万别再错过了。我看着她的眼睛,有晶莹的东西掉下来,我知道,兔子哭了。 二 秋天来了,学校里开学上课。坐在高三的教室里,我还没能适应这种紧张的学习气氛,经常在课余的时候跑去找阿强他们玩,阿强天生不是读书的料,他告诉我说虫子,我学习还是蛮不错的,班上有四五十个人,我嘛,就排在四五十名。可把我和拉拉笑翻在地上。拉拉在市里的一所贵族学校里上学,他爸有好几家公司,有的是钱。我们三个人经常一起逃课跑到澜沧边的沙滩上疯跑一气。因为,我喜欢坐在沙滩上看岸那边的芦苇,随着一阵风来,苇花会漫天地飞翔,煞是好看。拉拉则喜欢在沙滩上练功,我不知道他的散打到底练到了什么程度,只听见他常常在那儿自夸。阿强就惨了,陪着我们这两个无聊的人无聊或坐或站,他只得自认倒霉。 妈妈看我太贪玩,有一天她对我说儿子你马上就要高考了,收一收心吧。我默默地想,是该收收心了。 一天,我正坐在教室里背诵着那些枯燥无比的数理化。突然从教室的前门探出个头来,是阿强。我合上书走出去问:阿强,你怎么来了?因为在我的印象中,阿强是从来都不愿意来我们学校的,因为他说我们学校有种死气沉沉的,让人压抑得受不了。阿强将我拖到一旁,他小声地对我说:拉拉出事了。我看到阿强认真的语气不像是说笑,连忙扯住他的衣袖问他:拉拉怎么了。阿强说拉拉刚才和别人打了一架,现在还在公安局里。我这才感到事态的严重,连忙收了书包跟阿强向公安局赶去。 赶到公安局的时候,拉拉的父母已经在里面了,我刚走到门外就听见拉拉和他父亲争吵的声音。拉拉委屈地说:我又没错,有人在学校里收保护费,我出手有什么不对,只是把他们打断了一只手,我还后悔没把他们的腿给打断呢。啪,一声清脆的响声,拉拉他爸给了他一个耳光。然后冲着拉拉咆哮:打架就是不对,你还狡辩。打进了公安局,你丢不丢脸。我看见拉拉的头仰得高高的,丝毫没有认错的意思。也许,在拉拉认为,当然,也包括我和阿强的意见,他根本没错,可是拉拉的父母却如此的无理。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成语,指鹿为马。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把这不相干的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但我觉得,这真的很相像。 拉拉疯了似的跑了出来,他的父亲并没有追出来,忙着跟站在一旁的民警解释些什么。我和阿强跟在拉拉的后面,一路跑一路喊。可拉拉就是不停,一直跑到澜沧江边的那一片沙滩上才停了下来。他转过身来的时候,我看见他的眼中含着泪水。拉拉是坚强的,任凭父亲怎么打骂,头也没低下来,可在我们的面前,他却无法再维持他那伪装的坚强,有些时候,男人和女人一样的脆弱。 我说:拉拉,你想哭就哭吧,那样或许会好受些!拉拉轻轻地摇了摇头。他强装出笑脸,拉过我和阿强的手在江边的大堤上并肩坐了下来,看那无情的秋风,将芦苇吹得东摇西晃。 拉拉问我:虫子,你说这个世界上真有梦想的存在吗?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好怔怔地望着他。拉拉喜欢功夫,他从小就开始学习散手跆拳道之类的武术,可他爸却不喜欢他舞弄这些玩艺,老逼着他学习。因为,拉拉家有一份很大的产业,将来等着他来继承。 拉拉看我不说话,我对我说:虫子,我不想再读书了,我想到泰国去学习泰拳。我有些惊诧。我说:拉拉,别拿途开玩笑了。拉拉一脸正色地说:我是认真的。突然,他转过身来对我和阿强说:你们两个能不能帮我保守一个秘密,我要到泰国去。千万不要告诉我爸。他好像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神色凝重。我和阿强只好都点了点头,因为我们知道拉拉的脾气,他要做的事情,十头水牛也拉不回来。 拉拉走了,在走的前一天分别打了个电话来给我和阿强。我们说要去送他,可他不肯,说是一个人走会少一些伤感,再说他又不是不回来。西双版纳毕竟是他的家啊。我和阿强也只好作罢。在他走后的第三天,拉拉的父亲打电话过来问我知道拉拉去哪了吗?我说不知道,听到他那焦急的语气,我有一丝报复的快感。他爸继续在电话的那一端说:拉拉是你的好朋友,他一定会打电话回来给你的。如果他打电话回来的话,告诉他快回来,都快把我们急死了。我轻轻的挂了电话,心中掠过一丝歉疚,因为我欺骗了一个善良的父亲的心啊。但这种歉疚也只是一闪而过。很快就消失在我的脑际。我只有在遥远的西双版纳,祝福拉拉在泰国一切顺利了。 三 秋天很快就过去了,冬天迈着不紧不慢脚步地走来。我终于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忘却兔子,就好像我从来都不曾认识过她一样。苦苦挣扎了一个秋天,我用九十多个日夜得出了一个有用的结论,那就是永远地忘却一个人远远要比永远地思念一个人要艰难得多,然而,我必须试着忘却,忘却她,永远地忘却。 从一大堆复习资料中走出来,阳光正好,我这才发现好久没见阿强了。这一个冬天,拉拉打过几个电话过来,说他在泰国一切很好,其实拉拉并不是个不听话的小孩,他已经告诉了父母自己身在泰国,而他父母知道了也并没有责备他,只要他平安无事便好。我踩着和煦的阳光,拧着衣脚向阿强家里走去。阿强家门虚掩着,我没有敲门就径自走了进去,想给他一个惊喜。可进到客厅里才发现阿强根本不在,整个房间只有兔子盘腿坐在沙发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爆米花。她见我进来,忙给我挪开一个位子。她笑笑地看着我说:虫子,好久没见了,这段时间都做了些什么?我不敢正视她的眼睛。还有几个月就高考了,忙着复习。对了,阿强呢,去哪了?我故作平静,实际上心里仿佛有只小兔子在蹦蹦地乱跳。兔子向浴室呶了呶嘴说,在洗澡呢!她很自然地对我说:虫子,你知不知道阿强要去当兵,可能过了十二月份就走,我有些惊诧。我说我怎么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兔子说:反正阿强又不是读书的料,他一个劲地想着从军,前两天他爸到人武部给他报了名,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可能过几天就到市里复检。 刚说着,阿强披着浴皮从浴室里出来,他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地像个粽子,我扑哧一声笑出声来。阿强说虫子你来了。我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阿强你真不够兄弟,这么大的事也不告诉我一声。阿强解释说你在忙着高考,我不想打扰你嘛。 那一天,阿强和兔子请我吃了一顿饺子大餐,三个人在一起有说有笑,可我总感觉怪怪的,可能是冬天真的来了,一时习惯不了吧。 回到家的时候,拉拉正好打电话过来,我告诉拉拉,阿强要去当兵了,十二月底就走。你能不能回来。拉拉想了想说:到时候再说吧!挂电话的时候,我在电话里说了一句,拉拉,我们都想你了。我听见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阵子,然后才轻轻地挂了。我知道拉拉一定会回来的,因为,阿强我们三人情同手足。 阿强走的前两天,拉拉真的回来了。当他一脸阳光灿烂地出现在我和阿强的面前时,我们俩高兴地把他举了起来抛向空中。 送阿强走当然少不了酒。我们坐在那一家小酒吧里,因为天气冷了,这家酒吧的生意显然差了许多。诺大的一间房子里只有我、拉拉和阿强。阿强说咱三兄弟这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所以要喝个痛快。他没带兔子过来,因为他认为,有女人在的时候放不开手脚,无法尽兴。我想他是对的,至少,对于我来说。 玻璃杯子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一种寒冷的光芒,这种气氛很适合于分别,让人觉得从头发到脚趾都弥散着一种忧伤的气息。我们一杯接一杯地喝酒,谁都不言语。当城市里的大钟敲了十二下的时候,我们都不约而同地唱起了同一首歌:这些年,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过……是周华健的朋友,歌声漂出了这家小小的酒吧,在夜空中回荡。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来到市里的武装部为阿强送行,阿强穿着一套绿色的军装,可脸上却显得有些颓废,可能是昨晚喝多了酒的缘故。他看见我和拉拉来了,老远就对着我们喊:虫子,拉拉,别忘了帮我照顾兔子呀。男人都有一个通病,就是去哪都放不下心爱的女人,阿强也是如此。 他从车上伸手下来,我们三人紧紧地握在一起,阿强的脸上写满了离愁,他对我们说:虫子,拉拉,下个秋天,我会回来,和你们一起喝酒!我和拉拉重重地点了点头。 车开动的时候,我看到一个人紧紧地跟着车跑,那是兔子,她的脸上流着泪水,一路向前跑去。我在心中想,原来兔子和阿强之间,才是真正的爱情。 四 新的一年很快就来了,我缩在我的小屋里做着那一份又一份永远也做不完的试卷。歇下笔的时候,我想到了拉拉,想到了从军的阿强,拉拉又回到了原来的那一所贵族学校上学。而阿强,也应该早到部队了吧。原来,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轨迹,只是因为,我、拉拉、阿强的在人生的旅途中,有一个小小的交集。然而,终究还是会有分开的一天,阿强到了远方的部队,而我,也会在半年之后,借一次高考远走他乡。拉拉不知道会到哪儿去,反正,感觉上他并不会留在西双版纳这一个小地方里。只不知道友谊,是否也是另一种轨迹? 三月,寒冷的冬天终于过去了。当我从书堆里走出来的时候,才发现春天竟然会这么的美,嫩绿色的青草刚从土里钻出来,还混合着泥土的清香,花开了,树也充满了绿色生机,就连街上行走的人也比往常多了些精神。我站在十字路口等拉拉,还是以前的那一个十字路口。拉拉跑来的时候,一身青春的气息掩藏在衣服里,清秀的脸上笑得阳光灿烂。我说拉拉,你怎么了,乐成这个样子。拉拉说:明天市里的散打选拔赛,我给你弄了张票,因为,有我在擂台上。 我和他击了一下手掌,说行,就问题,我一定去。我知道拉拉行的,如果赢了,那他将代表市里到省里参加散打比赛。 不知道是拉拉幸运,还是在泰国学习的东西发挥了作用,拉拉赢得很轻松。我为他感到由衷地高兴,他终于能够做一件自己想做的事情,打一场合法的架了。 拉拉在五月的时候到省里比赛去了,我因为要高考,所以无法跟到省城里为他加油,但我知道,他一定行的,因为,他正做着自己想要做好的事情。 七月的流火终于来了,当我从高考的考场里走出来的时候,我感到一身的轻松。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填报志愿的时候,我填报了一所离家很远的北方大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或许这并没有什么理由。 又一个秋天来了,在街上行走的时候我看到了落叶,拉拉我们俩沉默地向前走着,谁 也不说话。 我打破这种让人感到窒息的沉默。我说:秋天来了。拉拉侧过头来问我:虫子,什么时候走。我看了看天说:过几天吧,反正总是要走的。之后又陷入了无尽的沉默。拉拉他拍了拍我的后背说:到那里别忘了我们。我点了点头,然后对他说:下个秋天,再来喝酒。拉拉笑笑:还要记得叫上阿强,我们三人,一个都不能少。我望着他真诚的脸,再一次重重地点头。我明白,这一个秋天,将不会再冷。 离家北上的那天,拉拉,白菜,还有兔子他们都来送我。拉拉开玩笑说怎么都走了,就只留下我一个人。我问他有什么打算,他摇摇头说不知道。穿过送行的人群,我看到兔子远远地站在一边,她美丽的面庞没有任何表情。在车子就要开动的瞬间,我跑过去对兔子说:兔子,我可以抱抱你吗?兔子想了一会,然后点了点头。我伸开双手,紧紧地抱住兔子,小声地在她的耳边对她说了声:爱你!然后头也不回地朝车门跑去。我的心里一片空白,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一个很好的结局。 在大学里,我一前一后地收到了阿强和拉拉的来信,阿强的信封上没有贴邮票,有一个红色的军用投递三角。他告诉我说当兵真的很辛苦,有时候真的后悔一时冲动就跑到部队里来,他说他想我们,也想兔子。辛苦时候真的好想哭,可是十八岁的人好歹也是个男子汉了。男子汉是流血不流泪的……看着他的来信,我感觉到阿强长大了,真正地长大了。 而拉拉的信是用电子邮件发过来的。他说他现在在新加坡的国立大学,从小到大,他的道路一直都是爸爸为他安排好的,从贵族学校,到新加坡学上大学,或许,再到以后的工作,一切都在爸爸的选择之中。也许,梦想对于他来说,是一种奢望,或许从来都不曾有过。如果,能让他再选择一次的话,他宁愿选择选择一次拥有梦想的人生。哪怕,自己走出来的路,会一塌糊涂。我从信中读出了拉拉的感伤与无奈。只是希望远方的拉拉,即便放弃了梦想,也不要放弃生活的乐趣。 而我,在学校里看到了一个和兔子长得很是相像的女孩,可我只是远远地看着,我明白,她不是兔子,只是我生命中一个无法回首的梦而已。 也许,年轻人就是这样,在现实与梦想之中漂泊沉浮,不停地向前走去。 暗夜里,我默默地数着秋天还有多远,秋天来了的时候,我们又会在那一家小酒吧里,坐着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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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令狐冲 翩若 今早,骑着单车穿过学校的林荫路时,我看了看天空。蓝天幽远白云高洁,树叶子在初秋的风中刷刷作响,空气中和着清草的芬芳。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令狐此刻该在北京飞往美国的飞机上。我能想象出他坐在舒适的机舱里,闭着眼睛听莫文蔚《盛夏的果实》。 你好吗?高高大大的令狐冲站在楼梯口满脸阳光地笑。他用地道的中文说他叫令狐冲时我吓了一大跳。这名字让人极为吃惊。令狐冲是我少年时梦中的偶像,没想到梦境中侠骨柔肠武功盖世的翩翩公子,却变成了金发碧眼的美国帅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谁给你的名字?令狐冲是我的偶像,他可是一英雄,哪象你啊?我和他的中文交谈就这样开始了。 我怎么啦?他学健美运动员的模样耸耸肩上的肌肉,我不够健壮吗?美国的令狐冲就是我这个样子嘛。 我乐。好啦。令狐冲也不光是武功,人家还是行侠仗义风流倜傥呢。 我也有武功啊,这名字就是我师傅给的,他说我就是美国的令狐冲。 啊噢。 看我不信,令狐有点急了。你看着。他站在离我不远处,来了一个漂亮的白鹤亮翅,又来了个什么叫不出来的动作。 好啦好啦,令狐大侠,您武功高强行了吧。我招呼他过来坐,他说不,还没完呐,说着做了个马步,“知道这个动作叫什么吗?” 马步。 不对,叫马――桶――步! 令狐冲是个典型的美国小伙子,二十四五岁,金色的短发有点卷,剔成很酷的样子,浅蓝色的眼睛,是那种一眼看不到底的蓝色。开朗而活跃,耳朵上常常塞着周杰伦或者莫文蔚的歌,边走边哼,高高大大的阳光男人。 听什么周杰伦啊,真没品味。本姑娘觉得他的歌全是垃圾。 令狐摘下耳机子,站在那里,很郑重地问,JANE,姑娘是什么意思? 姑娘?不会吧?你的汉语那么好,不知道姑娘的意思? 有谁告诉过我?这不是我们的生词!姑和娘? 他睁大他的眼睛,一脸无辜直笑得人肚痛。 那时候令狐常常在留学生公寓跟他的女友通电话,我们的课上到四周的时候,令狐被称为多情公子。因为他和他的女友会通长时间的国际电话,早请示晚汇报。 一个周一的早上,我和四个外国学生一起聊周末见闻。轮到令狐时他有点愁眉苦脸。我周末过得不好,被两个女人追杀。 不会吧?其他几个人张大嘴巴作惊愕状。 当然,呵呵,我在骗你们。谁敢杀我令狐?然后说女友的妈妈打电话要他们两个定婚。他的女友是华裔,想来妈妈也是中国传统作派。 咱女友怎么说。 令狐耸耸肩。 可能妈妈希望看到你的诚意? 诚意?为什么非要用婚姻来证明?但他很快就乐了,说起周日下午去做的足底按摩时,一脸的陶醉相。 下课的时候,令狐说我的头发剪短了很好看。 我捂着自己的头发说太短了象男孩子我不敢见人。 他搂搂我的肩说噢,你看看你,真是个姑娘。 姑娘二字让我们相视,之后便暴笑不已。 那天我们去三里屯,还没下出租车就看到一群人在围观。两个穿着另类的中国女人在撕打,中间站着一个臃肿的白种人在拉架。高个子的女人揪住瘦的那一个的头发,拼命地用另只手来撕打。还加上脚。矮个子的女人在咬她的手。我下车后就呆呆地看着,高个子女人后来用鞋踹矮个子女人的小腹,那女人倒下去了。高个子挽着白种人要走,回头还骂骂咧咧吐了口水。矮个子女人爬起来,仿佛在说你还没给钱呢。 我回过头时,看到他的手在我肩上。 不好意思啊。 我笑,跟你有什么关系。 这个美国佬。你一定这么骂他,在心里。 笑话。我乐,没那工夫。 为什么好好的女孩子要跟个老外,这么没尊严。他问我。 不知道。问我这个干嘛,我又不是她们。 那天在三里屯酒巴令狐喝多了。他跳到台上的音箱上扭动,大声地唱“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色彩斑斓忽隐忽现的灯光下,他的面容模糊姿态陶醉,我忽然想到被小师妹抛弃的令狐冲。 有一天令狐对我说外国人在中国其实挺受歧视。 啊呸,别跟我说这个。 真的,你看我在路上遇到中国人,他们会哈罗哈罗地跟我打招呼。象跟大猩猩打招呼一样。有时候他们会问你知道中国有个孔子吗?你知道有个外国人说汉语很好叫大山的吗?我觉得这都是歧视。 不会吧? 是真的。我很自卑的。 看我做不屑的样子。他大笑起来,让人搞不清是真还是假,管他是真还是假,反正我也懒得去想。 令狐与女友分手是在这不久后的一个午后。我看到他在大厅里打电话。神色忧郁。那时候我坐在酒店大厅看报纸,他一屁股坐在我对面,一手拿着瓶可口可乐,灰色的T恤让他看起来像一只斗败的蝙蝠。 你好吗? 还行,你呢? 我?很好。他说,过了两三分钟说,我要改名字了,JANE。 噢,打算叫什么? 乔峰。 我正在喝水,一听这个差点喷出来。有没有搞错? 当然没有。他被阿朱甩,我被女友甩。 说到这儿的时候,他的蓝眼睛里有一团雾,我只看了一眼就低下头。 在自由与婚姻之间,我选择自由。他说。我不喜欢威胁。不喜欢别人用爱威胁我做我不想做的事情。他看着我,后来直视着我说。 不是吧?不自由,毋宁死?我问他。 为什么不可以? 如果我用汉语给你打电话,我叫你什么比较好。 叫我名字就是了。 可不亲切。 哈哈,我的同事说,那你叫她美女吧,她们学校的女生都喜欢别人叫美女。 是吗?美女。令狐问。 不会吧,想让我叫你们帅哥是不是? 去钱柜唱卡拉OK的时候,令狐唱了一首《我是一只鱼》,还唱了一首《在那遥远的地方》。歌声中他拿着一个女孩子从市场上买的花扇子作剑起舞,很慢,很酷,晃晃悠悠如浪子醉酒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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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与忘形的小林同学 羽马 小林仅在外语课上嚼泡泡糖。小林是个老实的学生,个头不高,白白的,运动能力一般,歌唱得一般,打游戏一般,在同学中间份轻,他选择在外语课嚼泡泡糖大概是想借此拔份,意思是说他敢跟老师作对,不是糯米虫(小林的别号叫糯米虫,明显是贬他)。小林的成绩也不好不坏,上不去下不来,他的父母对他是放了心,指望是来不及了,担心又是多余,只有把心放下算啦。 小林不喜欢外语课罗老师,罗老师也不喜欢小林,或者说很少注意小林,罗老师说他喜欢有个性的学生,罗老师几乎从不点小林回答课堂提问。说罗老师不喜欢小林还从作业本上看得出来,小林的作业本里干干净净,干净得几乎只有他自己的痕迹,罗老师留下的是一个一个日期,然后再没有任何别的记号,小林看过好朋友大球的作业本,那上面罗老师的大签字笔又是中文又是英文奢侈地留着诸多记号,尾上要么是个"good!"要么是个"very good!"那个热烈,热烈得小林做梦幻想自己当着罗老师的面把泡泡糖又嚼又吹,把泡泡吹得汽球那么大,还是红色的,顶着罗老师鼻子尖,把罗老师顶在黑板上不能动弹。 小林没有别的特长,吹泡泡糖能算一项特长,他吹的泡泡通常比别人大,如果不是这,他的威望是不是还要往下降?因为他喜欢吹泡泡糖,因为他很少接受罗老师的提问,因为他不喜欢罗老师,因为他想出出格让自己在同学眼里闪闪光,偶然一冲动就把泡泡糖嚼进了外语课堂,到第二次就成了必然。小林已经盘算好了,外语课一般轮不到他开嘴,即使罗老师心血来潮冷不丁一枪误戮到他的头上,也不打紧,他含着胶糖说英国话和不含胶糖说英国话一样效果,(罗老师的提问总是要求英语回答),顶多加捱罗老师一个白眼罢了。 小林就在课堂上扯开泡泡糖的包装纸,右手的叶玲玲盯着他,这时候罗老师正写着黑板,小林注意到叶玲玲在望他,他把泡泡糖拿在手上,点着头,把那片糖叼到嘴上,一点一点地咬进去,他不朝叶玲玲看,满不在乎地揉动牙床,头还微微晃着,叶玲玲望望他望望老师,低头躲在课本后笑。 到第二个星期,上课嚼泡泡糖的人变成了五个,也就在第二个星期末,那五个里面的二个露了馅,他们分别在课堂提问中被抓了个现行,一个老师来得简单,只说:把嘴里的东西吐了。另一个老师较激烈,声音高扬,沾着粉笔末的指头点着:你象什么样,嗯,象什么样,你这象学生吗?简直是个地痞,你想不想上课,不想上课给我到外面去。教室里鸦雀无声,其他嚼糖的人赶紧手捂腮帮偷偷把糖吐了出来。发始人小林这会悠然旁观,他嘴里清清白白,心里说:巨笨。 罗老师也得知了学生在课堂上嚼泡泡糖的事,他对同事说:我课上倒没有这样的现象,嚼口香糖是美国人的习惯,中国人嚼就不太--的确有点小地痞相,不过这样骂一个孩子可能不太好,学生调一点没关系,美国人的课堂比我们松散得多,有的孩子坐到桌子上,甚至戴了随身听,老师也不把他们这么样,当然,国情不一样,课堂上嚼口香糖有点有点那个。也许是我们把孩子们逼得太厉害了,嚼口香糖能缓解人的紧张情绪,拳击手们上场之前都要大嚼口香糖,就为了放松自己;嚼口香糖还有助于牙齿健康,中国不太注意牙齿的健康,其实牙齿的健康应该得到注意,你看美国人多重视牙齿,美国人牙齿多好,他们牙医遍地都是,而且是很赚钱的行业,这就是一种社会进步,生活质量不一样。 小林照样在外语课堂上大嚼泡泡糖,这很令同学们刮目相看,课堂上仅剩他一个人嘴里还有东西,罗老师一回过背或者一低头,小林的腮帮子得意扬扬地动起来,旁边刷刷地聚过来一道一道的目光,小林产生出一种获得冠军的感觉,老师你不是不把我放在眼里吗,那更好。他课堂朗读时也把糖嚼起来,念出来的声音就怪怪的,旁边的叶玲玲象是听了相声一样,在前排同学背后躲着老师笑,小林装做一无所知的样子,出的声调越发哼叽,结果不少同学降了音量,或者光张嘴不发音了,小林的怪腔怪调在课堂里浮游着,罗老师惊讶地抬起头来说:是谁啊?这位同学的英语是不是跟巩汉林学的。同学们哈哈大笑,小林的脸红了,嘴巴子不动了。 中国有句古话:要使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小林听说过这句话,但他以为那是说别人。 大球是小林的密友,这一个月换坐在小林后一排的左墙边侧,那天,黑板上抄的字多,当然多是些英国人美国人用的字,罗老师已经黑板上抄半天了,大球够着身子朝小林张望,第一遍小林没注意到他,第二遍被小林看见了。大球把嘴巴张开,指了指,小林笑了,腮帮子的动作故意加大了幅度,大球竖起大拇疙,啪啦,大球桌上的字典掉到地上,全班数他的字典最大最厚,封面壳子最硬,掉在地上就是不小的响声,班上一阵笑接应了这一声响,罗老师噌地回过头,这时候大家的视线基本上一分为三,一指向老师,二指向大球,三指向小林,老师的目光先朝大球去,看见大球正弯腰拾字典,一转眸子,老师的目光对准另一个焦点人物,那个人的嘴巴在干吗?小林的目光指向大球,他脸上笑咪咪的,牙齿象是在跳迪士科,那个高兴,那个喜悦,那个好玩,一股冷气迎面而来,一抬眼,原来罗老师已森森地逼到眼前。小林一毛,左一望右一望,各式各样的目光冲着自己,脸上的笑还没收捡干净,是不是再笑一笑,那不行,不能笑,是什么,我要不要站起来,罗老师在向我提问吗?什么问题?小林的脸迎着罗老师,他的眼皮子乱动,嘴巴子乱动,因为紧张,因为紧张,眼皮子不动了,眼珠也不动了,只剩下嘴皮子腮帮子还在动,动得那个酸。罗老师不说话,跟小林对着眼,罗老师曾经差一点就跨出国门,平常的气派大概从好莱坞电影里学来的,他以为一个严正的眼神足以制服这个长着中国普通孩子面孔的小刺头,他还没弄明白这个不引人注意的小家伙是什么时候变成刺头的。罗老师以为小林在对他玩美国派头,即使不是模仿乔丹,也是模仿另一个美国明星,这些小家伙知道什么,要学也该有点样再学,他认为小林这付样子不配玩任何派头。因为罗老师紧盯着他不说话,小林欢动的腮帮子停不了,又动了动,嘴唇开了个小口子,突出来一点白色的东西,不是牙齿,是一个小泡泡,小泡泡越来越大,变成大泡泡,越大越透明,能看见后面呶着的嘴唇了,白泡泡摇摇摆摆,啵,轻轻地破了,一层皮耷着小林的嘴和下巴,小林一动嘴把胶皮咬了回去。罗老师一挥手,粉笔在小林的桌子上放了一个小烟雾弹,然后分几路蹦开,有两小截撞到小林的胸口,小林中弹了似地噔愣一抖,差点一屁股弹起来。啪,大球的字典又掉了。罗老师的指头几乎捱到小林的鼻头,已经捱上了,上面出现了一点点白,没有小林的脸色白,罗老师说:你竟然,出去,请你他妈的滚滚滚滚!不知哪一位同学迅速而简单地翻译:out!(应该是outtttt!)可是没有人敢笑,或者大家一时想不起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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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桌上的琳 幻海沙 叶琳呆呆地坐在办公桌边,看着窗外的木本海棠在风里飘散。在这个季节里,除了看看花,想想旧事,她实在想不出可以做什么有意义的事情。 明天是校庆,也是她毕业留校后的第七年,分散在天南海北的同学会陆陆续续地回来,然后有人会在主席台上说些冠冕堂皇的话,接着是联欢,最后是那些有点成就的人轮番显示今时今日的荣耀。 生活过得不好的,一般是不会来的,这好象是每年校庆的规律。而毕业太早或太晚的也不会来,太晚的对学校已经淡漠了,太早的又一事无成。就象婚姻的七年之痒,通常也是在毕业的第七年才是毕业生回来最多的时候,这是规律,尽管谁也说不出理由。 赵祥也在明天回来,他的秘书发了信,说他很高兴接到学校的邀请。收到信的时候,办公室的同事都猜测他最后还是会为这样或者那样的事来不了,因为报纸上登了他的公司正紧锣密鼓地重组某支ST股票的事情。但她觉得不管遇到什么事,他还是会来的,这是她的直觉。 在校办这些年,天天和领导们裹在一起。她觉得她最大的进步不是能够只用五分钟的时间就构思出一篇公文,而是能够凭借一些非常细小的东西来揣测出事物的本质。当然,更让她得意的就是她能够作出一副专心工作的样子去想别的事,有时候尽管满脑子的风花雪月,可外表上却象一个忙碌工作的人。对于平凡的女人来说,没有什么比暇想更让人感到快乐的了。她也是个平凡的女人。 淡玫红的海棠花瓣依然静静飘落在绿色的草地上,读书的时候她总喜欢捧着一本书,在飘舞的花里静静地坐着,或者在鹅卵石铺成的小道上散步。赵祥那时候常说,她是这个季节里最好的风景。 七年的时间里,海棠每年都一样的落着。一段段地情感来临,又失去,不管她是怎么生活的,海棠花都按它自然的规律生长着。而她也从一道风景变成了坐在办公室里看风景的人。有时候想起曾经觉得很美的卞之琳的《断章》,她会觉得有点好笑,其实即使风景,也不过如此。 赵祥最近老出现在她的回忆里,虽然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他的影像也曾经撩拨过她的思绪,但似乎从来都没有这么频繁。 在追求过她的人当中,她最记得的是赵祥。因为追求过她的人多半都很优秀的,只有他是那么的逊。以至于被他追求时,她大大地吃了一惊。 赵祥是从一个贫困县来的贫困生,一年四季似乎都是一件灰夹克,一个小平头的打扮。如果走到建筑工地上,绝对没有人会认为他是省内最高学府的高才生,只会对民工生成这么单薄的身材感到惊奇。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人,居然那么热烈地追求过自己,居然令自己被室友羞辱,居然在阶梯教室的桌子上刻满她的名字。 赵祥写给她的情诗和情书,几乎是同宿舍女生最喜欢的笑料。上铺的王艳,每晚都主动从她手里抢过那些纸条,然后拼命装出老男人的声音来高声朗诵。尽管她觉得他每一篇的文笔都不错,但不知道为什么,在王艳那种极富搞笑意味的声调里,她还是忍不住会大笑,而且比谁笑得都响亮。 赵祥在一张纸上说过,只要他每在心里想对她说“我爱你”时,就会在桌子上刻下一个她的名字,等到一张桌子都不能刻下他的爱时,他就鼓足勇气来对她说“我爱你”。 收到这张纸条,她吓了一跳。约了王艳在夜里去查看被他刻了字的桌子。在阶梯教室的最后一排,她发现了密密麻麻刻着她名字的桌子,虽然还没有刻满,但大概地数一数,也有500多个“琳”字。那一刻她的感觉很复杂,但稍微停顿之后,她还是选择了生气。 当她怒气冲冲闯进他们宿舍的时候,赵祥大吃了一惊,一头子从床上窜了起来。她什么也没说,一把将他从宿舍里拽了出来。 站在木本海棠盛开的小道上,她愤怒地说:你凭什么?凭什么把我的名字刻在桌上,你凭什么爱我,你知不知道你让我感到羞辱! 他呆呆地站着,似乎感觉有点突然。半晌才喃喃地说:琳,我没想过要伤害你,我只想要爱你。…… 毕业以后,她选择了考研,然后留校,接着是工作、恋爱、分手,再分手、再恋爱、再工作。在那次交谈后,叶琳再也没有收到过他的信。赵祥这个人,好象突然间从同学间,从地球上消失了一样。只是偶尔忆起那张桌子或者海棠花开的时候,她才又会想起这个人。 今天,看着窗外的海棠花,她又想起了这个人。这并不是因为心情的缘故,而是赵祥明天要回来参加校庆,还要捐款给图书馆。副校长说,他是你的同学,你来负责接待吧。 今天是校庆,是她毕业留校后的第七年,分散在天南海北的同学陆陆续续地回来了。象往年的情况一样,这个校庆来得最多的依然是七年前毕业的那一届。 校长象往年一样打扮得出奇地整洁,机械地在主席台上重复着那些冠冕堂皇的话,接着是联欢,最后是那些有点成就的同学轮番显示各人的辉煌。 赵祥默默地坐在她的身边,已经有一个多小时了。除了一开始友善地打了个招呼,他们不知道该找些什么话题来聊。 “听说你的公司现在很有钱。”说出这句话她忽然有些后悔。“嗯。”他淡淡的回答。 “你成家没有?”她问这话时,不知道怎么会期望他也这么反问自己。但他还是简单的说:“没有。” “校长说你捐了一大笔钱给学校,让我问问你对学校有什么需要?有什么需要学校和我都会尽量去做。”叶琳在“我”字上不轻不重的停顿了一下。 赵祥似乎感受到了她话里的意思,猛地转过头来看着她,有点兴奋,又有点迷茫。叶琳的心,也好象被人提了起来。 过了好一会,赵祥的脸色才开始恢复正常,好象花废极大的力气才从嘴里痛苦地挤出几个字来:我想要阶梯教室里的那张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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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莹的时刻 兰 舟 今天下了入冬来的第一场大雪。夜深了,白昼的喧嚣已经退去,顽皮嬉闹的孩子们也早已进入了梦乡。你挑开窗帘,望着窗外静谧的银色世界。一切都在沉睡,笼罩着初雪宁静幽淡的光亮。你突然渴望出去走走,拥抱这个晶莹的时刻。 你一生中有这样一些晶莹的时刻,如散落的珍珠沉积在记忆的潮水里。大半时候被你遗忘,但总能在一些闪亮的瞬间,迸出神奇的光,清晰地浮现出来。使你不由得闭上眼睛,细细地回味你的心曾为之震颤的那种灵质的、透明的、美丽的快乐。这时你的灵魂也飞了起来,超越了时空,在万界上遨游。 你看见童年的自己,在一个遥远山城的晴朗傍晚,孤坐在一个小山坡上仰头看天上白云的变幻。幼儿园其他的孩子早被父母接走了,你的妈妈总是最晚来。这是属于你自己的时刻,看云让你排遣寂寞,给你小小的心带来快乐。你睁大眼睛看着流云的变化,心里浮着幼稚的幻想。为什么那只帆船一忽儿就变成了一只月牙儿,刚刚还峻峭起伏的群山怎么现在就成了风平浪静的大海,可是帆船不见了,只有月牙儿照在海上……怎么到外婆家去呢?哎呀,那里涌出了一排火车,跑得真快,我得追上它,去看外婆……火车的尾巴出现了一个小黑点,越来越近了,那是妈妈疾行的身影。你跳起来,拼命朝她跑去,每次都哭着喊:妈!我怕你把我忘了……你钻进她的怀里,喜极而泣…… 一只小小的黄色绒球,在你掌心上轻轻颤动,这是妈妈同事送来的一只新生的小鸡仔。你和弟弟目不转睛地盯着它,它小小的身子卷缩在你的小手掌上,那样柔和,那样温暖,让你满心欢喜,又充满了怜悯。你和弟弟用柔软的稻草给它做了一个小窝,从此那就是你们时刻牵挂的地方。你将米粒碾碎喂给小鸡吃,弟弟举起小杯盏让它喝水。你们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跑去看小鸡好不好。 慢慢地小鸡长大了,变成一只俊俏的小母鸡了,开始下蛋了。你和弟弟欢天喜地地把她的蛋攒起来,舍不得吃。忽然有一天,家里来了尊贵的客人,爸爸要杀鸡待客,你和弟弟抱着她到处躲,哭着求爸爸别杀她。那哪行呢?爸爸说,一只鸡算什么?招待客人更重要,杀了再给你们买只鸡仔来养。可那不一样,那不一样,你流着泪说,这鸡才是我们的。终究她还是做了盘中餐。你一直哭,不肯吃饭,更不肯碰一口鸡肉。这孩子太多愁善感,不是件好事,你听见厨房里爸爸悄声跟妈妈说。 那个晚上,你没睡好。天还没亮你就醒了,跑到阳台上呆坐着,你尽量不去看墙角的鸡笼。弟弟也醒了,跟你一起在阳台上坐着,你们不说一句话,望着逐渐泛白的天空。第一道朝霞出现了,大自然此刻毫不吝啬地向人们展示她动人的色彩。先是幽深的藏青,慢慢淡成一抹轻蓝,接下来便是微红、金澄和艳红。终于朝阳喷薄而出,将半边天空都染得一片绚丽。你默默看着这一切,深深地被感动了,心里有一丝说不出的幸福的感觉,又混合着一丝莫名的忧伤。世界真美,却不可触及。清晨的微风吹拂着你的头发,霞光泼洒在你和弟弟身上,宁静得象一幅油画。后来你读到“阳光和晨曦”的童话,总想到那个夏日的早晨你和弟弟在阳台上的情景,那个记忆中永恒的画面。 多年后,你只身来到异国。生存的艰难让你身心都变得迟钝,天上的流云,美丽的彩霞,以及可爱的小动物都不再能轻易使你伫目,使你感动了。你脚步匆匆,神色凝重,终日在学业和打工的枯燥生涯中奔忙。有一天你在室友的电视机前看到这样一个画面:一个小男孩在捡煤渣,几个背着书包的孩子从他身边轻快地走过。小男孩望着他们的背影,羡慕、渴望和哀伤的眼神特写。这是个慈善组织的募捐广告,画外音说这孟加拉男孩因为家贫失学,而每月二十五美元的资助就能使他重返学堂。小男孩的眼神紧紧摄住了你的心,那个遥远记忆中的黄色小绒球又出现了,那样柔弱无助,你不由得生出强烈的怜悯之情。你从没有因为打工的辛苦流泪,此刻却流泪了。你几乎下意识地抓起电话,拨了那个800号码。 你认养的孩子资料寄来了,是个十一岁的非洲孤儿。照片上瘦骨嶙峋,目光呆滞,全无孩子的活泼。你感慨一番,开始每月准时寄钱。慢慢这孩子给你写信了,有次信封里掉出一张蜡笔画:一大一小的两个人形,牵着手,头上是蓝天,金色的太阳,脚下是绿草地和色彩鲜艳的花儿。生活贫瘠的孩子仍然能画出如此丰富灿烂的图画,你有些惊讶。然而看到下面一行歪歪斜斜的字:MAMA AND ME,你震憾了:他叫我妈妈!你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单身女子,从没被叫过妈妈,对你而言做母亲的滋味是件匪夷所思的事。而这个万里之外的黑孩子,却从内心里把你唤作妈妈! 你慢慢坐下,把那幅画看了一遍又一遍,眼角一片潮湿,潜藏在你血液里的母性此刻被唤醒。是的,你是这可怜孩子的妈妈,他仰望着你,依赖着你,信任你、感激你、爱你。而你,感觉孤立的自己此刻与世界建立起了某种温馨的联系,因为远方一个幼小心灵对你的信赖和期待。世界不再像冷漠的雪山,散发着冷硬的幽蓝的光,等着你去征服,或者征服你。它此刻融化了,向你围拢过来,接近你,呼唤你,洋溢着温暖的光辉。象童年时将那个小绒球珍惜地托在掌心,你将黑孩子的图画紧紧拥在心口。这是个寒冷的冬夜,你头一次没觉得冷。 后来你有了自己的孩子,听到孩子第一次用稚嫩的声音叫妈妈,象星星一样纯洁的眼睛凝望着你。你抱着孩子快乐地流泪,有什么比两个灵魂的连结和认同更让人感到幸福呢?如诗人林徽音说过的那样:在那个时候,你同你自身以外的另一个人互相以彼此存在为极大的幸福;如同恋爱,在那时那刻眼所见、耳所听、心所触无所不是美丽。情感如诗歌自然地流动,如花香那样不知所以。这是一个多么晶莹美好的时刻啊! 如同恋爱,有个圣诞节你经历了一场爱情的喜悦。你站在洛克菲勒中心的巨大圣诞树前,梦幻一样的晶莹世界,梦幻一样的心情。你因为得到了另一颗孩童般纯净的心而欣喜若狂,走着梦幻一样轻盈的步子,呼吸着弥漫在空气中的梦的甜蜜气息。缥缈安详的平安夜歌声在你耳边时隐时现,你的心快乐得飞上星空,想要拥抱每个人……世界真美,爱造就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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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呀呀。。。啊。。。呀呀。。。 好美的散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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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以为虾米时候开了个新帖呢 原来 原来~~~~ 似乎,好像,大概,也许,可能,肯定,的确……是改过好几次标题了[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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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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